瑞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王雲玉)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51106 
處分日期
20250910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260776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8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8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97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扇風機之葉片,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使用於儲存高壓氣體之容器,不論盛裝或空容器,應加固定。;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雇主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應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雇主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時,應指定現場主管擔任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從事監督作業。;研磨輪之護罩,應依規定覆蓋。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