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源工程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01109 
處分日期
20200720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2983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第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於勞工於該工程窨井內從事雨水抽水作業,未確保勞工作業場所之危害暴露低於規定值,作業時因窨井內之一氧化碳濃度超過1000ppm(一氧化碳之8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為35ppm,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為52.5?ppm),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