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本系統提供勞動法令違規事業單位查詢,資料僅供參考。如有疑問請洽各主管機關。
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使用合梯之作業,未確實連繫與調整要求使用具堅固繫材之合梯,未巡視工作場所,禁止使用未符合規定之合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