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福工程有限公司(趙春景)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職業安全衛生署
- 公告日期
- 20240423
- 處分日期
- 202403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30203425A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7條第2款、同規則第281條第1項及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3條第1項第1款、同標準第149條第1項第2款至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違反事項
供給勞工使用之個人防護具或防護器具,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經常檢查,保持其性能,不用時並妥予保存。…。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雇主提供勞工使用之安全帶或安裝安全母索時,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安全帶之材料、強度及檢驗應符合國家標準CNS7534高處作業用安全帶、CNS6701安全帶(繫身型)、CNS14253背負式安全帶、CNS14253-1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及CNS7535高處作業用安全帶檢驗法之規定。…。雇主對於鋼構之組立、架設、爬升、拆除、解體或變更等(以下簡稱鋼構組配)作業,未指派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一、…。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及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五、前二款未確認前,應管制勞工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作業。…。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