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宸營造有限公司(林萬和)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50402 
處分日期
20250213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561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第243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對於建築工程作業使用之臨時用電設備,未於該電動機具設備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分電盤無熔絲開關之帶電部分,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