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康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朱秉志)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80402 
處分日期
20150525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4321449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訴願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