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治明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公告日期
- 20240705
- 處分日期
- 2024051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675305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1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違反事項
發生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堆高機、研磨機等機具未依規定辦理。;雇主對於鑽孔機、截角機等旋轉刃具作業,勞工手指有觸及之虞者,未明確告知及標示勞工不得使用手套,並使勞工確實遵守。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