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正豐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
- 公告日期
- 20191024
- 處分日期
- 20190729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8713883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1款
違反事項
對於勞工於水上從事虱目魚捕撈作業,未使勞工穿著救生衣,未設監視人員,亦未置救生裝備,且水上動力船隻於夜間作業未有足夠照明設備,致發生落水溺斃死亡職業災害。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對於勞工於水上從事虱目魚捕撈作業,未使勞工穿著救生衣,未設監視人員,亦未置救生裝備,且水上動力船隻於夜間作業未有足夠照明設備,致發生落水溺斃死亡職業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