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正豐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191024 
處分日期
20190729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08713883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1款 

違反事項

對於勞工於水上從事虱目魚捕撈作業,未使勞工穿著救生衣,未設監視人員,亦未置救生裝備,且水上動力船隻於夜間作業未有足夠照明設備,致發生落水溺斃死亡職業災害。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