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惠婦幼醫院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150110 
處分日期
20140708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3343057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40條第2項 
違反法規內容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停止假期未依規定核報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