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職業安全衛生署 
公告日期
20201104 
處分日期
20200830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3668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0條第7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3.2公尺之樓版(B3F)、2.2公尺之筏基開口部分及7.4公尺之擋土支撐(第3層)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構臺所設置護欄前方2公尺內之地板,堆放任何物料、設備;對於置放於距地面高7.4公尺高之槽鐵材料(單支重量5.8公斤),位能超過12公斤‧公尺之物件,未予以固定之。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