讚和股份有限公司(李訓昌)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41108
- 處分日期
- 20240910
- 處分字號
- 113年府勞檢字1130247941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072條1項0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084條2項0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010條1項0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衝剪機械5台以上時,應指定作業管理人員負責執行檢查衝壓機械及其安全裝置。;配衡型堆高機及側舉型堆高機之駕駛座,應配置防止車輛傾倒時,駕駛者被堆高機壓傷之安全帶、護欄或其他防護設施。;雇主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應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以雙手操控作動滑塊等之操作部,具有其左右手之動作時間差非在0.5秒以內,滑塊等無法動作之構造。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