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50408 
處分日期
20150203 
處分字號
府勞職字第104308058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1.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2.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3.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6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違反法規內容
1.受裁處人對於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未按施工圖說施作施作查驗機制。;2.受裁處人對於維持施工架之穩定,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3.受裁處人對於施工架上物料之運送、儲存及荷重之分配,未於明顯易見之處明確標示其荷重限制。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