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高雄市 
公告日期
20190325 
處分日期
20181218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07722699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違反事項

對於作業場所有可燃性氣體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未具有適合其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