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裁罰
選單
裁罰
楊健龍即山岳工程行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50407
處分日期
20250211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檢字1140033430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59條第2款
違反法規內容
勞工於公傷病假期間,雇主未按其原領工資數額補償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