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菲雅婚紗攝影有限公司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30331 
處分日期
20130225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2310574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7條 
違反法規內容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依規定應放假之日未予休假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