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仕明即楊仕明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00605 
處分日期
20200413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900832564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依前項規定設置工作台有困難時,應採取張掛安全網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勞工因墜落而遭致危險之措施,但無其他安全替代措施者,得採取繩索作業。使用安全帶時,應設置足夠強度之必要裝置或安全母索,供安全帶鉤掛。;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