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容容即治鴻企業社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20115 
處分日期
20111108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0394590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違反法規內容
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