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公告日期
- 20151105
- 處分日期
- 20150907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043698110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違反事項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處所作業有墜落、頭顱受創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將承攬人納入協議組織運作,且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11條之1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並使進場作業勞工確實戴用適當之安全帽,且使用符合規定之合梯。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