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芯福里情緒教育推廣協會(楊俐容)

主管機關
台北市 
公告日期
20151005 
處分日期
20150211 
處分字號
府勞就字第103384145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訴願駁回(原處分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