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本系統提供勞動法令違規事業單位查詢,資料僅供參考。如有疑問請洽各主管機關。
對於存有甲醇等易燃液體之蒸氣,致有引起爆炸、火災之虞之工作場所,未設置去除靜電等必要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