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乙機械有限公司(張聰明)

主管機關
台南市 
公告日期
20250410 
處分日期
20250317 
處分字號
南市勞安字第1140399931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4款;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 
違反法規內容
1.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未規定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使用座式操作之配衡型堆高機及側舉型堆高機,應使擔任駕駛之勞工確實使用駕駛座安全帶。2.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