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錩工程有限公司

警告 此公司曾違反勞動法令 13 次

公司基本資訊

公司名稱
宏錩工程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28905463
公司地址
新北市蘆洲區長榮路201號9樓
營業項目
自來水總管及市區管線營建,電纜裝修工程,市區下水道土木工程
裁罰次數
13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13 筆):

違反事項

對於工作井之局限空間從事作業時,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未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下列注意事項,使作業勞工周知:一、作業有可能引起缺氧等危害時,應經許可始得進入之重要性。二、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三、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措施及緊急聯絡方式。四、現場監視人員姓名。五、其他作業安全應注意事項;且未禁止作業無關人員進入局限空間之作業場所,並於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禁止進入之規定;有缺氧空氣、危害物質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置備測定儀器;於作業前確認氧氣及危害物質濃度,並於作業期間採取連續確認之措施;其進入許可未由雇主、工作場所負責人或現場作業主管簽署後,始得使勞工進入作業;對勞工於高差約10.98公尺之工作井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約10.98公尺之工作井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1719698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7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必要措施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147551481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106038483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5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04722827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缺氧作業場所未適當換氣。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961095121號
違法法規法條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5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雇主使勞工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應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下列注意事項,使作業勞工周知:一、…。二、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三、…。;雇主使勞工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應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下列注意事項,使作業勞工周知:一、…。三、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措施及緊急聯絡方式。四、…。;雇主應禁止作業無關人員進入局限空間之作業場所,並於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禁止進入之規定;於非作業期間,另採取上鎖或阻隔人員進入等管制措施。;雇主使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有缺氧空氣、危害物質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置備測定儀器;於作業前確認氧氣及危害物質濃度,並於作業期間採取連續確認之措施。;雇主使勞工於有危害勞工之虞之局限空間從事作業時,其進入許可應由雇主、工作場所負責人或現場作業主管簽署後,始得使勞工進入作業。對勞工之進出,應予確認、點名登記,並作成紀錄保存三年。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90089396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2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2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3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4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6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五、…。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286242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80238212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636556900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5款。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設置之固定梯子,梯子之頂端,未突出板面60公分以上;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泥作作業,勞工有墜落危險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50202122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7條第1項、第28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對於2公尺以上未設護籠等保護裝置之垂直固定梯、局限空間等高處作業,未採用符合國家標準14253規定之捲揚式防墜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僱用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其垂直開挖最大深度應妥為設計,如其深度在1.5公尺以上者,未設擋土支撐;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未予適當換氣。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50201469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2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第7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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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40203232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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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事項

開挖深度超過1.5公尺以上,未設擋土支撐;對於擋土支撐組配、拆除作業,未指定擋土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規定事項。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40203234號
違法法規法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第1項、第7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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