旻龍工程行

警告 此公司曾違反勞動法令 2 次

公司基本資訊

公司名稱
旻龍工程行
統一編號
41435970
公司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山鼻里長興路二段26巷1號二樓之3
營業項目
未分類其他建材批發,起重工程,油漆粉刷、壁飾(紙)黏貼工程
裁罰次數
2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2 筆):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使用道路作業之工作場所,為防止車輛突入等引起之危害,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作業人員應戴有反光帶之安全帽,及穿著顏色鮮明有反光帶之施工背心,以利辨識。三、…。;雇主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九、不得使車輛系營建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但使用適合該用途之裝置無危害勞工之虞者,不在此限。十、…。;雇主使勞工以機械從事露天開挖作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車輛機械應裝設倒車或旋轉警示燈及蜂鳴器,以警示周遭其他工作人員。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70289655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之2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69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九、不得使車輛系營建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但使用適合該用途之裝置無危害勞工之虞者,不在此限。十、…。;雇主對使用於作業場所之車輛系營建機械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應設置堅固頂蓬,以防止物體掉落之危害。;雇主對於工作場所儲存有易燃性物料時,應有防止太陽直接照射之遮蔽物外,並應隔離儲存、設置禁止煙火之警告標誌及適當之滅火器材。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60197154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9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