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旻即旻龍工程行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171011 
處分日期
20170818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60197154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9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9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九、不得使車輛系營建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但使用適合該用途之裝置無危害勞工之虞者,不在此限。十、…。;雇主對使用於作業場所之車輛系營建機械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應設置堅固頂蓬,以防止物體掉落之危害。;雇主對於工作場所儲存有易燃性物料時,應有防止太陽直接照射之遮蔽物外,並應隔離儲存、設置禁止煙火之警告標誌及適當之滅火器材。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
 
公司名稱
旻龍工程行 
公司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山鼻里長興路二段26巷1號二樓之3 
公司狀態
 
統一編號
41435970   外部資訊  
營業項目
未分類其他建材批發,起重工程,油漆粉刷、壁飾(紙)黏貼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