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公告日期
- 20150408
- 處分日期
- 20150205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043033740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1.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2.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違反法規內容
-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從事作業有墜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施工架拆除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規定,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