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益建築股份有限公司(黃彥凱)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51208
- 處分日期
- 20251022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403034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90條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雇主為金屬之熔接、熔斷或加熱等作業所須使用可燃性氣體及氧氣之容器,容器應直立穩妥放置,防止傾倒危險,並不得撞擊。;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應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並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雇主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應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應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信益建築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中寧里大興西路2段6號20樓之3
- 公司狀態
- 核准設立
- 營業項目
- 住宅營建,未分類其他建材批發,自有不動產買賣,室內裝潢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