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劉年懿)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181110
- 處分日期
- 20180918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236912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缺氧症預防規則第20條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2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使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應於每一班次指定缺氧作業主管從事下列監督事項:一、…。四、監督勞工對防護器具或設備之使用狀況。五、…。;雇主使勞工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應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下列注意事項,使作業勞工周知:一、…。四、現場監視人員姓名。五、…。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21之3號
- 公司狀態
- 核准設立
- 營業項目
- 有線通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