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菅正道)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00706
- 處分日期
- 20200508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9011180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19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1條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5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應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應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雇主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時,應指定現場主管擔任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從事監督作業。但從事第二條第十一款規定之作業時,得免設置有機溶劑作業主管。;雇主對於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應依下列規定:一、不得設置有火花、電弧或用高溫成為發火源之虞之機械、器具或設備等。二、…。;雇主對於下列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者,應採取接地、使用除電劑、加濕、使用不致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除電裝置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一、…。二、收存危險物之槽車、儲槽、容器等設備。三、…。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新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2段117號12樓
- 公司狀態
- 營業項目
- 其他化學原材料及其製品批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