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田營造有限公司(羅淑玲)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20615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1009175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71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僱用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其開挖垂直最大深度應妥為設計;其深度在一點五公尺以上,使勞工進入開挖面作業者,應設擋土支撐。但地質特殊或採取替代方法,經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或委由相關執業技師簽認其安全性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工作場所人員及車輛機械出入口處,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工作場所出入口應設置方便人員及車輛出入之拉開式大門,作業上無出入必要時應關閉,並標示禁止無關人員擅入工作場所。但車輛機械出入頻繁之場所,必須打開工地大門等時,應置交通引導人員,引導車輛機械出入。三、…。;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工作場所儲存有易燃性物料時,應有防止太陽直接照射之遮蔽物外,並應隔離儲存、設置禁止煙火之警告標誌及適當之滅火器材。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