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力耕生股份有限公司(孫宗德)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50414 
處分日期
20250227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檢字1140049745號 
違法法規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88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存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可燃性粉塵,致有引起爆炸,火災之虞之工作場所,應有通風,換氣,除塵,去除靜電等必要設施。;雇主對於物料之搬運,應儘量利用機械以代替人力,凡四十公斤上物品,以人力車輛或工具搬運為原則,五百公斤上物品,以機動車輛或其他機械搬運為宜;運輸路線,應妥善規劃,並作標示。 
罰鍰金額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