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趙寄蓉)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50909
- 處分日期
- 20250718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20197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9條第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2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雇主對物料之堆放,不得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對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應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應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對於有害氣體、蒸氣、粉塵等作業場所,工作場所內發散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時,應視其性質,採取密閉設備、局部排氣裝置、整體換氣裝置或以其他方法導入新鮮空氣等適當措施,使其不超過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之規定。勞工有發生中毒之虞者,應停止作業並採取緊急措施。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59巷37號
- 公司狀態
- 核准設立
- 營業項目
- 其他未分類電子零組件製造,未分類其他個人服務,自有不動產租賃,未分類其他不動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