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 主管機關
- 桃園市
- 公告日期
- 20201008
- 處分日期
- 20200826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90212096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1.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7第1款、第2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2.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違反事項
1.雇主使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有致其缺氧或中毒之虞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作業區域超出監視人員目視範圍者,應使勞工佩戴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及可偵測人員活動情形之裝置。二、置備可以動力或機械輔助吊升之緊急救援設備。但現場設置確有困難,已採取其他適當緊急救援設施者,不在此限。三、…。2.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
- 公司名稱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21之3號
- 公司狀態
- 核准設立
- 營業項目
- 有線通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