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主管機關
- 台北市
- 公告日期
- 20150706
- 處分日期
- 20150305
- 處分字號
- 府勞職字第10430943100號
- 違法法規法條
- 1.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款。;2.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3.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違反法規內容
-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及起重機具之吊鉤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致從事鋼筋、模板作業有墜落及物體飛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90條,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及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應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3.對於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罰鍰金額
- 備註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