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東電業廠股份有限公司(林志明)

警告 此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

裁罰資訊

主管機關
桃園市 
公告日期
20250205 
處分日期
20241209 
處分字號
113年府勞檢字1130347015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5條 

違反事項

雇主使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未給與至少30分鐘之休息,且無本法第三十五條但書情形

罰鍰金額
20000 
備註說明
 
公司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梅獅路二段349巷3號 
公司狀態
核准設立 
統一編號
18523000   外部資訊  
營業項目
電線及電纜製造,其他商品批發經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