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東電業廠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此公司曾違反勞動法令 4 次

公司基本資訊

公司名稱
大東電業廠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18523000
公司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梅獅路二段349巷3號
營業項目
電線及電纜製造,其他商品批發經紀
裁罰次數
4 次

相關裁罰記錄

以下為此公司的所有裁罰記錄(共 4 筆):

違反事項

吊鉤應設置防止吊掛用鋼索等脫落之阻擋裝置。;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應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雇主對於搬運、堆放或處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應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雇主對於其他有因靜電引起爆炸、火災之虞之化學設備或其附屬設備有因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之虞者,應採取接地使用除電劑、加濕、使用不致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除電裝置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對於曾儲存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容器而有發散有機溶劑蒸氣之虞者,應將該容器予以密閉或堆積於室外之一定場所。

處分字號
113年府勞檢字113034268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第40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8條1項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5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5條1項6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第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

違反事項

雇主使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未給與至少30分鐘之休息,且無本法第三十五條但書情形

處分字號
113年府勞檢字11303470151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5條
罰鍰金額
新台幣 20000 元

違反事項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字號
113年府勞檢字1130347015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罰鍰金額
新台幣 50000 元

違反事項

雇主未依規定覈實申報調整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

處分字號
保退三字第11060058070號
違法法規法條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5條第2項
罰鍰金額
新台幣 5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