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裁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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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未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
處分日期
2018030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754號
違反法規內容
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未依規定實施有機溶劑作業環境監測。
處分日期
2018030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77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聯軸器轉軸及馬達轉軸有捲夾危險之虞部份,未設置護罩;吊掛用具未有防滑舌片有物體飛落危險之虞;2公尺以上開口處,未設置適當欄杆。
處分日期
2018030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783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為防止與吊架或捲揚胴接觸、碰撞,未有至少保持0.25公尺距離之過捲預防裝置(過捲預防裝置失效)
處分日期
2018030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795號
違反法規內容
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處分日期
2018030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796號
違反法規內容
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承攬人未依前項規定告知再承攬人。
處分日期
2018030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798號
違反法規內容
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及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之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處分日期
2018030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807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固定式施工架,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高度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之上下設備;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與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未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未於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對於部分施工架工作臺,寬度在40公分以上未舖滿密接之踏板;220V抽水機連接之用電分路未設置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
處分日期
2018030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847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固定式施工架,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高度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之上下設備;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未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未於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220V抽水機連接之用電分路未設置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
處分日期
2018030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848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2018030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850號
違反法規內容
設置之固定式起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操作人員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8030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897號
違反法規內容
受處分人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B1鋼筋綁紮施工架、採光天井開口部分,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B1鋼筋綁紮施工架工作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處分日期
2018030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899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規定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採將原動機制動。
處分日期
2018030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1127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螺絲成型機調整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依規定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
處分日期
20180305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07703819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從事衝床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依規定設置安全護圍。
處分日期
20180305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07703861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處分日期
20180305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07703862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場所。
處分日期
20180305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07703890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依規定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以及未巡視工作場所、要求承攬人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05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077038910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依規定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以及未巡視工作場所、要求承攬人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05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07703893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其他防護具等必要措施。
處分日期
20180305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07703894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處之鋼構組立作業,未依規定指派訓練合格之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相關安全事項。
處分日期
20180305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07703912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180305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07703914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處分日期
20180304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31658102號
違反法規內容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區從事作業有頭顱受創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之規定,使進場作業勞工確實戴用適當之安全帽。;2.捲揚機吊鉤未設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3.對於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4.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5.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處分日期
20180303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316581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6397400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027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027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或未記入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或工資清冊未保存5年;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工作規則未經主管機關核備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158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或未記入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或工資清冊未保存5年;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191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7316889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未置備測定空氣中氧氣濃度之必要測定儀器,並採取隨時可確認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之措施。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311269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承攬人所僱勞工從事作業,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第1項之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313657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314663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所屬各地區事業單位勞工人數超過3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314679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同一工作場所勞工總人數在300人以上,未應依規定之人力配置及臨場服務頻率,僱用或特約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師及僱用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314725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314739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承攬人所僱勞工從事作業,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第1項之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317679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府勞就字第1070242142A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府勞就字第1070242142A號
違反法規內容
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府勞就字第1070242525A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7023868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70239554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70239554號
違反法規內容
職業災害未依規定標準給付喪葬費及死亡補償。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基府社關罰貳1070203349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5352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535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5484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5484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5866號
違反法規內容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資字第107037753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資字第1070378559號
違反法規內容
拒絕、規避及阻撓勞動檢查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107年府勞資字107000584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107年府勞資字1070016294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107年府勞檢字1070047264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勞動部指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N-甲基?咯烷酮(CASNo.872-50-4)未有106年定期更新紀錄。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竹環字第1070007175號
違反法規內容
使用高壓氣體鋼瓶貯存時未分開貯放及未裝妥護蓋;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通道上使用移動電線未設置防護,使絕緣被覆不致損壞;固定式起重機操作開關器控制之動作種類標示不清。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687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廠房內所設衝床,該機械有導致捲夾危害勞工之虞,未於衝床設置安全護圍、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且部分衝床之傳動帶未設置護罩、護圍等設備。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690號
違反法規內容
鋼筋頂部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692號
違反法規內容
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與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未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對於工作場所之入口處未設置固定式圍籬,並於明顯位置裝設警告標。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728號
違反法規內容
設置冷鍛用衝壓機械,勞工有遭受捲夾危害之虞,部分未設安全裝置(如連鎖防護式安全裝置、雙手操作式安全裝置、感應式安全裝置、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另部分雖設雙手操作式安全裝置,惟設置之雙手操作式安全裝置未具有其左右手之動作時間差非在0.5秒以內,滑塊等無法動作之構造,及該按鈕不得凸出按鈕盒表面。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768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808號
違反法規內容
設置之通道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必要之預防措施;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之上下設備;所設之固定梯子,其長度超過6公尺時,未於每隔9公尺以下設1平台;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與拆除,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未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未於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施工架工作台,寬度未在40公分以上並舖滿密接之踏板;對於深度在1.5公尺以上之露天開挖作業,未設擋土支撐,未經具有地質、土木等專長人員簽認;對於模板支撐架之拆除,未事先依模板形狀、預期之荷重及混凝土澆置方法等,依營建法規等所定具有建築、土木、結構等專長之人員或委由專業機構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並指派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及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吊掛作業時,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及吊舉物通過人員上方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81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於勞工於地下1、2樓使用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從事支撐架拆除、1樓機械設備預留孔等作業場所,設置之通道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必要之預防措施,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部分施工架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之上下設備。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82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易滑動、滾動物件之堆放,未置於堅實、平坦之處並加以適當之擋樁;對於模板等材料之堆放高度超過1.8公尺,儲存位置鄰近開口部分時,未距離該開口部分2公尺以上;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採取電線架高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826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外側交叉拉桿、下拉桿及工作臺端部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898號
違反法規內容
樓梯具有墜落危害之部分,未設有適當之扶手。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913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組合屋屋頂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架設安全母索及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922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70200923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未妥處性騷擾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高市勞就字第107313502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7312211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7312211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從事塗裝輥輪擦拭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依規定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07703766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依規定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以及未巡視工作場所、要求承攬人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07703780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處理有爆炸、火災,著火性物質,未依規定採取不得加熱、磨擦或衝擊等措施措失。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07703781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危險性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逕行使用。
處分日期
20180302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07703792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6397193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工作規則未經主管機關核備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6397364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169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215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238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311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採變形工時制度,未依規定安排勞工例假或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321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387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7304407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7317282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6316494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區從事作業有墜落、頭顱受創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及第19條第1項規定,使勞工確實戴用適當之安全帽,並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311777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3117770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31177704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31177706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31177708號
違反法規內容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從事作業有墜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再承攬人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81條第1項規定,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2.對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措施。;3.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311928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僱用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區從事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及安全帶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3119280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措施。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311930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使用之研磨機,未有安全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31193002號
違反法規內容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從事作業有墜落及頭顱受創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及11條之1規定,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並使進場勞工確實戴用適當之安全帽。;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313032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3130320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31303204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313038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承攬人所僱勞工從事作業,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第1項之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處分日期
20180301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7313039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