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裁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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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雇主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以吊物為限,不得乘載或吊升勞工從事作業。但從事貨櫃裝卸、船舶維修、高煙囪施工等尚無其他安全作業替代方法,或臨時性、小規模、短時間、作業性質特殊,經採取防止墜落等措施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前項但書所定防止墜落措施,未辦理事項如下:二、搭乘設備需設置安全母索或防墜設施,並使勞工佩戴安全帽及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雇主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搭載或吊升人員作業時,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搭乘設備及懸掛裝置(含熔接、鉚接、鉸鏈等部分之施工),應妥予安全設計,並事前將其構造設計圖、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簽認,其簽認效期最長二年;效期屆滿或構造有變更者,應重新簽認之。四、起重機作業時,應置於水平堅硬之地盤面;具有外伸撐座者,應全部伸出。
- 處分日期
- 2025062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4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14014465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14010328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81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1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起重機具之運轉,應於運轉時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29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2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採變形工時制度,未依規定安排勞工例假或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1140117414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844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契約未另有約定且工資之給付未以法定通用貨幣給付;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844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未採取相關暴力預防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三年。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4607705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2公尺以上作業未設置工作台。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4607709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置前項設備有困難,或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開啟或拆除者,應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但其設置困難之原因消失後,應依前項規定辦理。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882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882B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應依本法及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勞動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882C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共同作業時應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應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88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應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89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坡道、工作台或其他勞工踩踏場所,應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滾落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2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死亡職業災害,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5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規定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車輛機械之作業或移動,有撞擊工作者之虞時,應置管制引導人員。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5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8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應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8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8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應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並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9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00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00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01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共同作業時應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250620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01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資字第114014355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衝剪機械具有雙手操作更換為單手操作,或將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之操作切換開關者,均應有符合第四條所定之安全機能。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17413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工資清冊5年;未依規定保存出勤記錄5年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4078155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坡道、工作台或其他勞工踩踏場所,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滾落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4079640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下列機械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一、紙、布、鋼纜或其他具有捲入點危險之捲胴作業機械。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4079645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4085081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詳實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使勞工連續工作日數超過未有例假之給予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4085083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國定假日出勤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4086768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於次年度3月底前,一次提撥年度內預估退休金額不足之差額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竹環字第114001980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於次年度3月底前,一次提撥年度內預估退休金額不足之差額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竹環字第114001981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屏府勞動資字第11401573260;11401573261;1140157326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時未依法令規定倍率計算加給工資;休息日工作未依法令規定倍率計算加給工資;未經勞資會議同意,雇主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14010033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122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122B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使勞工以捲揚機等吊運物料時,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安裝前須核對並確認設計資料及強度計算書。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122C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12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搬運、堆放或處置物料,未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未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823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823B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82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889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88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使用高空工作車之作業,未依下列事項辦理:七、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作業時,雇主應使該高空工作車工作台上之勞工佩戴安全帽及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雇主使用具有外伸撐座之移動式起重機,或擴寬式履帶起重機作業時,未將其外伸撐座或履帶伸至最大極限位置。…。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2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使用高空工作車之作業,未依下列事項辦理:七、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作業時,雇主應使該高空工作車工作台上之勞工佩戴安全帽及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雇主使用具有外伸撐座之移動式起重機,或擴寬式履帶起重機作業時,未將其外伸撐座或履帶伸至最大極限位置。…。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2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2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雇主對於使用動力運轉之機械,具有顯著危險者,未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制動系統連動,能於緊急時快速停止機械之運轉;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5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應覈實逐日記載勞工實際出勤情形至分鐘;勞工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時數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中環字第114001380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991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2236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4607805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勞工於良導體機器設備內之狹小空間,或於鋼架等致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之場所,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應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71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使勞工於接近低壓電路或其支持物從事敷設、檢查、修理、油漆等作業時,應於該電路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83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共同作業時應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83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共同作業時應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應巡視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應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895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搭載或吊升人員作業時,搭乘設備及懸掛裝置(含熔接、鉚接、鉸鏈等部分之施工),應妥予安全設計,並事前將其構造設計圖、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簽認,其簽認效期最長二年;效期屆滿或構造有變更者,應重新簽認之。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89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8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置前項設備有困難,或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開啟或拆除者,應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但其設置困難之原因消失後,應依前項規定辦理。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96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共同作業時應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共同作業時應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應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9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25061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00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施工構臺、懸吊式施工架、懸臂式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且立面面積達三百三十平方公尺之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之吊料平臺、升降機直井工作臺、鋼構橋橋面板下方工作臺或其他類似工作臺等之構築及拆除,應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應由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或委由相關執業技師,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強度計算書,經簽章確認後,據以執行。;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應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16597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應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其他型式之施工架,其構材之材料抗拉強度、試驗強度及製造,應符合國家標準CNS4750同等以上之規定。;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應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鋼筋不得散放於施工架上。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16597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應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16769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應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其他型式之施工架,其構材之材料抗拉強度、試驗強度及製造,應符合國家標準CNS4750同等以上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16901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16901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4085739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字第114013234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竹環字第114001967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或未記入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或工資清冊未保存5年;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屏府勞動資字第11401607500;114016075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14010255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658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65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843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843B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84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89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1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未維持施工架之穩定,未於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及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五點五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七點五公尺為限。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1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22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22B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2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3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845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987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未發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988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988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之特別休假期日未由勞工自行排定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992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992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993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993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雇主對於滾輾紙、布、金屬箔等或其他具有捲入點之滾軋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應設護圍、導輪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防護裝置等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79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使用動力運轉之機械,具有顯著危險者,應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制動系統連動,能於緊急時快速停止機械之運轉。;雇主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88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61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295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