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裁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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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法規內容
- 1.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僱用勞工於工區從事作業有墜落等有頭顱受創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2項之規定,使進場作業勞工確實戴用適當之安全帽及禁止勞工站立於合梯頂板進行作業。;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1177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未禁止勞工站立於合梯頂板作業。;2.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11770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1177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區從事作業,未指導、協助承攬人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第1項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1177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1192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1303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用未符合規定之合梯。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1303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1403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對勞工於缺氧危險場所從事作業時,未予適當換氣,以保持該作業場所空氣中氧氣濃度在百分之十八以上。;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管理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3.僱用勞工於高度6公尺以上之固定梯子,未於距梯底2公尺以上部分設置護籠或其他保護裝置,使勞工上下工作井有遭受墜落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1419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府勞條字第107009114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超過12小時。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府授社勞資字第107002953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勞動基準法第70條規定訂定工作規則並報主管機關核備後公開揭示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府授社勞資字第1070029537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給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府授社勞資字第107002953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府授社勞資字第107002966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府授社勞資字第1070029662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給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府授社勞資字第107002966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屏府勞資字第10703796400;107037964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400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400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倍發給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4000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4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404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408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413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417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倍發給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4175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417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42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資字第107029445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03611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03611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不論盛裝或空容器,使用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容器使用時應加固定。五、…。;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六、…。;研磨輪之護罩,應依下列規定覆蓋。但研磨輪供研磨之必要部分者,不在此限:一、使用側面研磨之研磨輪之護罩:研磨輪周邊面及固定側之側面。二、前款護罩以外之攜帶用研磨機之護罩,其周邊板及固定側之側板使用無接縫之單片壓延鋼板製成者:研磨輪之周邊面、固定側之側面及拆卸側之側面,如附圖五所示之處。但附圖五所示將周邊板頂部,有五毫米以上彎弧至拆卸側上且其厚度較第九十九條第一項之附表二十九所列之值增加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為拆卸側之側面。三、前二款所列護罩以外之護罩:研磨輪之周邊、兩側面及拆卸側研磨輪軸之側面。;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雇主對於電氣機具之帶電部分(電熱器之發熱體部分,電焊機之電極部分等,依其使用目的必須露出之帶電部分除外),如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含經由導電體而接觸者,以下同)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應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但電氣機具設於配電室、控制室、變電室等被區隔之場所,且禁止電氣作業有關人員以外之人員進入者;或設置於電桿、鐵塔等已隔離之場所,且電氣作業有關人員以外之人員無接近之虞之場所者,不在此限。;雇主對電焊作業使用之焊接柄,應有相當之絕緣耐力及耐熱性。;雇主對於電氣設備,平時應注意下列事項:一、…。五、防止工作人員感電之圍柵、屏障等設備,如發現有損壞,應即修補。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03750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雇主對於使用動力運轉之機械,具有顯著危險者,應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制動系統連動,能於緊急時快速停止機械之運轉。;雇主對於下列機械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一、紙、布、鋼纜或其他具有捲入點危險之捲胴作業機械。二、…。;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0376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左列事項應有符合標準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五、防止有墜落等之虞之作業場所引起之危害。」之規定,致發生麥士特室內裝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僱勞工遭倒塌配電盤壓夾致死之重大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中環字第107000492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2.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或採安全網等措施3.對於圓盤鋸作業時,未於該圓盤鋸設置鋸齒接觸預防裝置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05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07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或以安全衛生管理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50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裝有危害性化學品之容器,未依規定分類及危害圖式,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27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272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272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桶槽地面構造未保持安全穩平台固;人孔未於顯而易見處公告禁止進入;轉軸及傳動皮帶未有適當護罩;固定式起重機未標示最高負荷;體輸送未做靜電消除;電氣設備未設置防爆性能構造;作業平台未有欄杆及地面開口未覆蓋;移動式220V抽氣罩未設置漏電斷路器;電線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之設施;儀電保養人員未具有初級電氣技術人員執照(電壓220v)。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27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37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該承攬人有關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45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49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工作場所之通道,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樓梯組模、電梯直井、南側平台、A4服核區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使用移動梯(木梯),未具有堅固之構造,對於工作場所充滿混凝土牆壁打除產生灰塵,未使空氣充分流通,必要時,應依規定以機械通風設備換氣;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樓梯組模、電梯直井、A4服核區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本工程施工架,與混凝土模板支撐或其它臨時構造連接;對於樓梯模板支撐型式變更,未重新製作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49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1F挑高施工架開口作業時,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52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搭載於行駛中之貨車後方車斗之升降台(車輛搖動致有墜落之虞位置)進行雜草運運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52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處置或使用第二種有機溶劑(如正己烷、二甲苯、乙醚)及丁類特定化學物質(如硫酸)之作業場所,未於該場所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54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處置、使用丁類物質(氯化氫(液態)數量1公噸),未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等設施。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54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外牆施工架開口作業時,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55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施工架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57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4000噸清水池北側邊緣開口等場所作業,未於邊緣開口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護欄前方二公尺內之工作場所,堆放任何物料、設備;清水池施工架未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清水池施工架上設置人員上下設備,施工架任一處步行至最近上下設備之距離,未在三十公尺以下。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57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及剪斷機械(以下簡稱衝剪機械),應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以下簡稱安全護圍等)。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58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58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未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58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RD1-1-30M道路過路箱涵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58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之場所,設置有火花、電弧或用高溫成為發火源之虞之機械、器具或設備等。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59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59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60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RD1-1-30M道路過路箱涵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60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60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61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須住院治療,雇主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61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61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污水處理區廢水機操作平台高度超過1.5公尺以上,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焊接作業區使用交流式電焊機之帶電端及空壓機作業區電氣設備帶電端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62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工作場所設置之起重機具之運轉,未於運轉時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致發生所雇勞工於作業時發生被撞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62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製造、處置或使用附表二所列特定化學物質及砷之作業場所,未每六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64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內外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68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1138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1138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重複違反為避免勞工因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未採取疾病預防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770295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重複違反為避免勞工因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未採取疾病預防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770295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重複違反為避免勞工因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未採取疾病預防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770295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使用含石綿成分墊片之紀錄,未依規定就勞工之姓名,作業情況與作業時間,勞工遭受汙染時,雇主所採取之緊急措施等事項記錄,並保存三十年。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770296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按規定置備勞工名卡;雇主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或未記入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或工資清冊未保存5年;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738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740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068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068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06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18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19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02208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府勞條字第1070135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府勞條字第1070135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府勞條字第107018397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府勞條字第10701866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府勞條字第10701866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700409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7004459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依規定給予例假日或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7004459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7004465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371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386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386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421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使勞工於有車輛出入或往來之工作場所作業時,有導致勞工遭受交通事故之虞者,除應明顯設置警戒標示外,並應置備反光背心等防護衣,使勞工確實使用。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03259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電焊作業使用之焊接柄,應有相當之絕緣耐力及耐熱性。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03406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限期給付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竹環字第107000577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車輛系營建機械(伸縮臂挖土機)進行土方吊運時,未採安全措施即讓人員進入操作半徑內或附近有危險之虞之場所,未使現場作業主管、監視人員、作業勞工依循危害防止計畫辦理,未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相關注意事項,未採取連續確認氧氣、危害物質濃度之措施並管制進入許可等事項。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73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8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