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裁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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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9118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資字106014516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休假未由勞工排定或協商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資字106014516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檢字106030299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依規定足額提撥勞工退休金止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檢字106030362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雙手操作式安全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六、其一按鈕之外側與其他按鈕之外側,至少距離三百毫米以上。但按鈕設有護蓋、擋板或障礙物等,具有防止以單手及人體其他部位操作之同等安全性能者,其距離得酌減之。七、…。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301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勞工於橫隔兩地之通行時,應設置扶手、踏板、梯等適當之通行設備。但已置有安全側踏梯者,不在此限。;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四、有安全之防滑梯面。;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30481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305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承攬「聯發科技竹科D棟辦公樓第二期新建工程」,二樓外牆施工架(2N~2P區域),其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雇主於該處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有困難,但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竹環字第106100202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置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其平台邊緣部分,未設有護欄;固定式起重機之維修用之固定式爬梯未設置警告標示,並禁止與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動力驅動之摺床無安全護圍;固定式起重機之操作用開關器未標示動作種類及動作方向。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21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工作平台、電梯井及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邊緣處作業場所,部分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47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僱用專任操作人員,於鍋爐運轉中不得使其從事與鍋爐操作無關之工作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51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裝有危害性化學品之容器(丁酮),未依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5條第1項規定,應依附表1規定之分類及危害圖式,參照附表2之格式明顯標示,所用文字以中文為主,必要時並輔以作業勞工所能瞭解之外文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52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勞工使用合梯從事鋼構鎖固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者,使用之合梯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未在75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及有安全之防滑梯面,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53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所設置之交流電焊機未設有功能正常之自動電擊防止裝置;所設置之研磨機(砂輪機)未設置功能正常之動力遮斷裝置(緊急停止按鈕)及設置工作物支架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54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置升降機,未依規定對設計上專供載貨用之升降機,不得搭載人員,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3款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55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59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之虞,未於該處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60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從事鋼筋混凝土之作業,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61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字第106023711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字第106023794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640426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640709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640709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672321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672341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重複違反事業單位需依其規模、性質、設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672341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運轉中之排風扇,其轉軸設於工作場所通道旁,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有護罩、護圍等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1218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672367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71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75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91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1359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1382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於2公尺以上處所作業時,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使勞工有墜落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1383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僱用勞工作業時,未使勞工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2.對於預防勞工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未採取相關暴力預防措施,做成執行紀錄並留存三年。;3.未依其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要求各級主管及負責指揮、監督之有關人員執行。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1392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特別休假於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未依規定發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604089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依規定給予例假日或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6042736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604302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6043023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9107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9107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9107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9116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條字106028281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以定期契約雇用勞工從事繼續性工作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條字106029936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檢字106029769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依規定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檢字106029859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檢字106030316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29942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具有堅固之構造。二、…。;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四、有安全之防滑梯面。;雇主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一百五十伏特以上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或於含水或被其他導電度高之液體濕潤之潮濕場所、金屬板上或鋼架上等導電性良好場所使用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為防止因漏電而生感電危害,應於各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構築施工架之材料,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不得有顯著之損壞、變形或腐蝕。二、…。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30412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六、…。;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雇主於移動式起重機作業時,應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及吊舉物通過人員上方之設備或措施。但吊舉物之下方已有安全支撐設施、其他安全設施或使吊舉物不致掉落,而無危害勞工之虞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3044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竹環字第106100178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作業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捲夾危害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使用之液化石油氣鋼瓶未固定,有火災爆炸之虞;消防設施前堆置雜物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07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07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臺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同場所作業不能藉梯子、高空工作車或其他方法安全完成之2公尺以上高處營造作業,未設置適當之施工架;及對於地下室逆打開挖場所之挖土機等車輛系營建機械,未該置堅固頂篷。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3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未受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41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置之固定式起重機吊具無防止物體脫落之裝置;升降機無安全裝置,出入口門開啟時升降機仍可開動;升降機各樓出入口未明顯標示其積載荷重或乘載之最高人數;消防器具前方堆放堆放物品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41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高度2公尺以上工作平台開口部分,有墜落危險之虞,未設護欄。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49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1、共同作業時應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2、工作之連繫與調整。3、工作場所之巡視。4、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50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1部分交付承攬時,…。承攬人就其承攬之1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承攬人亦應依前項規定告知再承攬人。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50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1部分交付承攬時,…。承攬人就其承攬之1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承攬人亦應依前項規定告知再承攬人。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53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從事鐵捲門安裝作業,因未設置防止鐵捲門片滑落之設備、移動式施工架未有安全上下設施及勞工未確實使用安全帶,罹災者自移動式施工架之外側攀爬交叉拉桿到鐵捲門下方施工時,遭滑落之鐵捲門片撞擊墜落至地面,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55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女兒牆上方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57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5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使用有刺角物,未置備適當之防護眼鏡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58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558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工資清冊應保存五年。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06024505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工資清冊應保存五年。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06024505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640067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6401288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640336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64033630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640426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640426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640426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危險性機械(1座吊升荷重5公噸之移動式起重機),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逕行使用。
- 處分日期
- 2017121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6723318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80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80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90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90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90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95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95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未給予至少三十分鐘之休息;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98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未給予至少三十分鐘之休息;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98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699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9707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按規定給予職業災害死亡補償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40540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有頭顱受創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作業,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使勞工確實戴用適當之安全帽。;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13828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13828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作業,未「確實巡視」及「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禁止勞工站立於合梯頂板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1429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從事作業時,未禁止勞工站立於合梯頂板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14294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勞工於缺氧危險場所從作業時,未予適當換氣,以保持該作業場所空氣中氧氣濃度在百分之十八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1437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總人數為(達3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1809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作業,未「確實巡視」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又未指導與協助承攬人依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1814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吊掛作業時,未有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418140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字第10602587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字第106025891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或未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業字第106189978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1214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905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