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裁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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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法規內容
- 未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0524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634511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0524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634511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2729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2729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依規定應放假之日未予休假;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2730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2737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2760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2761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2791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3022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3874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從事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4002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對於進入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勞工正確戴用。;2.對於移動梯,未採取防止滑溜或其他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4042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從事作業有墜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又對於承攬人從事作業,未依規定。;2.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3.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4068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2.模板支撐之支柱以鋼筋代替插銷調整高度。;3.對於作業,未指定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工作方法,指揮勞工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40682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將承攬人納入協議組織運作,且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從事作業有墜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取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作業使勞工確實使用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又對於承攬人從事作業,未依規定,指導協助承攬人選任經合格訓練之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在現場監督指揮勞工作業。;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3.對於施工架未與構造物妥實連接。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4068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僱用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從事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使用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2.未指定作業主管於現場指揮勞工作業、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40684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勞工於工地從事作業,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6995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勞工從事作業時,未置備測定空氣中氧氣濃度之必要測定儀器,並採取隨時可確認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7015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府勞條字第10604975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府勞條字第106055052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府勞條字第106055052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6702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6702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6726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67269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6726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6737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6741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6748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6748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條字10601038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檢字106011965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檢字106011976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檢字106011976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106年府勞檢字10601210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申請調整工作時間遭受拒絕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府勞條字第106011624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11931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勞工有墜落危險之場所,應設置警告標示,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12129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雇主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雇主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規定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未將原動機熄火、制動。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6012149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一、依第30條第2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例假,每二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四日。二、依第30條第3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例假,每八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十六日。三、依第30條之1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二週內至少應有二日之例假,每四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八日。…」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南環字第106001304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勞工死亡職業災害,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198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199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199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所僱勞工操作吊升荷重2公噸固定式起重機從事銅箔成品吊掛作業時,未估測荷物重心位置,以決定吊具懸掛荷物之適當位置,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199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置之滾圓機,勞工有遭受捲夾危害之虞,未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設置之動力驅動衝壓機械(衝床),勞工有遭受捲夾危害之虞,未設置具有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及未設置防止誤觸而導致滑塊等意外動作之腳踏開關之外罩;設置液化石油氣鋼瓶,對於勞工使用該鋼瓶內高壓氣體測試瓦斯熱水器,及儲存該鋼瓶時,勞工有遭受高壓氣體引起之危害,未將該鋼瓶予以固定。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05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外牆施工架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模板作業之工作場所,未設置模板支撐作業主管在場監督維持作業勞工安全所必要之飲酒管制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13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邊緣處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15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機械之傳動帶有危害之虞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對於啟斷馬達或其他電氣機具之裝置,未明顯標示其啟斷操作及用途。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18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於人孔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未採取隨時可確認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18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施工架之開口,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19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地面之電線,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遭受感電之虞者,未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20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未戴安全帽而造成跌倒,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2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3樓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21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於移動式施工架,高差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依規定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結構物四周外牆施工架高度2公尺以上回架作業場所,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26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27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2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29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依規定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天花板裝潢使用之移動式施工架,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30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高差1.5公尺以上工作平台作業場所,未依規定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高度2公尺以上工作平台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304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使用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未使施作人員確實使用安全帽。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304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30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及鋼構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未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對於勞工從事斜度大於34度(高底比為2比3)之屋頂作業者,未設置適當之護欄,支承穩妥且寬度在40公分以上之適當工作臺,未設置堅固錨錠之安全母索等裝置;對於廠房屋頂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上下設備構築,未以斜撐材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未於適當之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之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未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33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置自動化紙杯成型機對具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36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37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38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從事泥作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39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將泥作工程部分交付承攬,對於泥作工程高處作業,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承攬人有關施工架等工作場所之工作環境、墜落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39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39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39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將部分工程交付承攬,對於泥作工程高處作業,未於事前以書面具體告知再承攬人有關泥作工作場所之工作環境、墜落等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6020239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使勞工於正常工時外工作,未經工會同意;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字第1060093919A、B、C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6010917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6010950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延長工時連同正常工時,一日超過12小時。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6010951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6010951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休息工資照給及假日工作工資加倍。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6010952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2062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2738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2747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2781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2786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2788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70308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6370308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司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從事作業有墜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10634049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3873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與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指導協助再承攬人依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2.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3887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指導協助承攬人依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4042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2.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40499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使用未符合規定之合梯。;2.對於進入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634929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基府社關罰貳1060213923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標準加給工資;未逐日記載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基府社關罰貳1060221814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標準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基府社關罰貳1060221870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6016451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6016451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6016477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6016477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6681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7052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6681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