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裁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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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處分日期
20250812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6666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812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6695號
違反法規內容
不按期給付工資
處分日期
20250812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672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處分日期
20250812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6748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812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6749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812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6757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處分日期
20250812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6885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勞工組織工會、加入工會、參加工會活動或擔任工會職務,而拒絕僱用、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立、組織或活動。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動關1字第1140143541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因申訴人請生理假而予資遣之不利處分。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府授勞動字第11401388762號
違反法規內容
特別休假契約終止未休日數未發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竹環字第1140026185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府授勞檢字第1140232158號
違反法規內容
危險性機械或設備,非經檢查合格者不得使用;其使用超過規定期間者,非經再檢查合格不得繼續使用。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府授勞檢字第1140234302號
違反法規內容
以鋼管構成者,其上欄杆、中欄杆及杆柱之直徑均不得小於三點八公分,杆柱相鄰間距不得超過二點五公尺。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中環字第1140018218號
違反法規內容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工作規則未經主管機關核備。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屏府勞動資字第11402114230;1140211423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屏府勞動資字第1140213065號
違反法規內容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屏府勞動資字第1140215519號
違反法規內容
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666A號
違反法規內容
共同作業時應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共同作業時應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應巡視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應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666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坡道、工作台或其他勞工踩踏場所,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滾落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680A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680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71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747A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747B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搬運、堆放或處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雇主使勞工進入供儲存大量物料之槽桶時,未依下列規定:一、…二、應使勞工佩掛安全帶及安全索等防護具,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747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設置前項設備有困難,或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開啟或拆除者,應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但其設置困難之原因消失後,應依前項規定辦理。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768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以吊物為限,不得乘載或吊升勞工從事作業。但從事貨櫃裝卸、船舶維修、高煙囪施工等尚無其他安全作業替代方法,或臨時性、小規模、短時間、作業性質特殊,經採取防止墜落等措施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前項但書所定防止墜落措施,未辦理事項如下:一、…二、搭乘設備需設置安全母索或防墜設施,並使勞工佩戴安全帽及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雇主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搭載或吊升人員作業時,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搭乘設備及懸掛裝置(含熔接、鉚接、鉸鏈等部分之施工),應妥予安全設計,並事前將其構造設計圖、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簽認,其簽認效期最長二年;效期屆滿或構造有變更者,應重新簽認之。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776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79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在職勞工,未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一般健康檢查:一、年滿六十五歲者,每年檢查一次。二、四十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者,每三年檢查一次。三、未滿四十歲者,每五年檢查一次。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794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建築構造物及其附置物,未保持安全穩固,以防止崩塌等危害。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80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817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設置前項設備有困難,或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開啟或拆除者,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雇主為維持施工架及施工構臺之穩定,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對於未能與結構體連接之施工架,應以斜撐材或其他相關設施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828A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828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833號
違反法規內容
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及剪斷機械(以下簡稱衝剪機械),應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以下簡稱安全護圍等)。;因作業性質致設置前項安全護圍等有困難者,應設第六條所定之安全裝置之一。;第一項衝剪機械之原動機、齒輪、轉軸、傳動輪、傳動帶及其他構件,有引起危害之虞者,應設置護罩、護圍、套胴、圍柵、護網、遮板或其他防止接觸危險點之適當防護物。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834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837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鋼構之組立、架設、爬升、拆除、解體或變更等(以下簡稱鋼構組配)作業,未指派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及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五、前二款未確認前,應管制勞工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作業。六、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851A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85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加給休息日出勤工資。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1140156631A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未休畢工資。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1140156631B
違反法規內容
於勞工職業災害醫療期間終止契約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1140156956
違反法規內容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1140156992A
違反法規內容
國定假日出勤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1140156992B
違反法規內容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46012944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46012996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146087663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146087994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1460879943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未按月繳納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條字1140221615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條字1140221709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採變形工時制度,未依規定安排勞工例假或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條字1140221709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條字1140221709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檢字1140228604號
違反法規內容
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及特別休假出勤,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檢字1140228635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檢字1140228635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檢字114022901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升降機各樓出入口及搬器,應明顯標示其積載荷重或乘載之最高人數,且應規定使用時不得超過限制。;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應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225284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工作場所人員及車輛機械出入口處應置管制人員辦理相關事項。;施工架上之載重限制應於明顯易見之處明確標示,並規定不得超過其荷重限制及應避免發生不均衡現象。;雇主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應有防止絕緣被覆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140225033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水上作業勞工有落水之虞時,未使勞工穿著救生衣,設置監視人員及救生設備。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725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氧乙炔熔接裝置,未於每一吹管分別設置安全器;對於所使用之3座交流電焊機之二次側端子裸露,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2公噸之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未具法定資格。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769號
違反法規內容
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788A號
違反法規內容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死亡職業災害,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788B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搭載人員作業時,搭乘設備及懸掛裝置(含熔接、鉚接、鉸鏈等部分之施工),未妥予安全設計,並事前將其構造設計圖、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簽認。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788C號
違反法規內容
危險性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移動式起重機),未經檢查合格者即予使用。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788D號
違反法規內容
危險性機械(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移動式起重機)之操作人員,未僱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788E號
違反法規內容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未採取之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788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14358175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14364068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按件計酬者亦同。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14365968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晝夜輪班制更換工作班次未依規定給予休息。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14366557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14366584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14366646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14367217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使勞工操作未經檢查合格之3公噸以上移動式起重機從事廣告招牌吊運作業。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343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從事碼頭裝卸作業(吊運鋼胚),當鋼胚起吊離地後,以手碰觸鋼胚。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14716344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於知悉工作場所性騷擾之情形時,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業字第1141067848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於知悉工作場所性騷擾之情形時,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業字第1141176976號
違反法規內容
繼續工作四小時未有三十分鐘休息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6326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6326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636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6379號
違反法規內容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50811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6474號
違反法規內容
使勞工連續出勤超過法定上限
處分日期
20250808
處分字號
府勞資字第1140115586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
處分日期
20250808
處分字號
府勞資字第1140120114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給付延長工時工資
處分日期
20250808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動一字第1143424039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50808
處分字號
府授勞資字第1140185310號
違反法規內容
應禁止使用鋼筋作為拉索支持物,工作架或起重支持架等。;對於起重機具之運轉,應於運轉時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危險性機械或設備,非經檢查合格者不得使用;其使用超過規定期間者,非經再檢查合格不得繼續使用。
處分日期
20250808
處分字號
府授勞檢字第1140227118號
違反法規內容
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808
處分字號
府授勞檢字第1140227119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勞工於以石綿板、鐵皮板、瓦、木板、茅草、塑膠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及雨遮,或於以礦纖板、石膏板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夾層天花板從事作業時,為防止勞工踏穿墜落,應採取下列設施:一、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雨遮或天花板支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三十公分以上之踏板。;雇主對勞工於以石綿板、鐵皮板、瓦、木板、茅草、塑膠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及雨遮,或於以礦纖板、石膏板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夾層天花板從事作業時,為防止勞工踏穿墜落,應採取下列設施:二、於屋架、雨遮或天花板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雇主對勞工於以石綿板、鐵皮板、瓦、木板、茅草、塑膠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及雨遮,或於以礦纖板、石膏板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夾層天花板從事作業時,為防止勞工踏穿墜落,應採取下列設施:三、指定屋頂作業主管指揮或監督該作業。;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或採安全網等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808
處分字號
府授勞檢字第1140231579號
違反法規內容
請假期間未依規定給付工資
處分日期
20250808
處分字號
南市勞安字第1141013492號
違反法規內容
晝夜輪班制更換工作班次未依規定給予休息
處分日期
20250808
處分字號
南市勞安字第1141104030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
處分日期
20250808
處分字號
南市勞安字第1141110903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處分日期
20250808
處分字號
南市勞安字第1141110912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50808
處分字號
南市勞安字第114111092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50808
處分字號
南市勞安字第114111263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50808
處分字號
屏府勞動資字第11402088850;11402088851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使用高空工作車之作業,未依下列事項辦理:一、除行駛於道路上外,應於事前依作業場所之狀況、高空工作車之種類、容量等訂定包括作業方法之作業計畫,使作業勞工周知,並指定專人指揮監督勞工依計畫從事作業。…。
處分日期
2025080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650A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2025080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650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雇主對於物料之搬運,…運輸路線,未妥善規劃,並作標示;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雇主為前項措施顯有困難,或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等拆除,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雇主對於勞工經常作業之室內作業場所,其窗戶及其他開口部分等可直接與大氣相通之開口部分面積,未為地板面積之二十分之一以上。…。
處分日期
2025080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710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之使用,以吊物為限,不得乘載或吊升勞工從事作業。但從事貨櫃裝卸、船舶維修、高煙囪施工等尚無其他安全作業替代方法,或臨時性、小規模、短時間、作業性質特殊,經採取防止墜落等措施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前項但書所定防止墜落措施,未辦理事項如下:一、…二、搭乘設備需設置安全母索或防墜設施,並使勞工佩戴安全帽及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雇主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搭載或吊升人員作業時,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搭乘設備及懸掛裝置(含熔接、鉚接、鉸鏈等部分之施工),應妥予安全設計,並事前將其構造設計圖、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簽認,其簽認效期最長二年;效期屆滿或構造有變更者,應重新簽認之。
處分日期
2025080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755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應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處分日期
2025080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378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