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裁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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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屏府勞動資字第114020497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648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勞工從事動力衝剪機械金屬模之安裝,拆模,調整及試模時,為防止滑塊等突降之危害應使勞工使用安全塊,安全插梢或安全開關鎖匙等之裝置。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64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為避免漏電而發生感電危害,於建築或工程作業使用之臨時用電設備,未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77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78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78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14016991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付延長工時工資;每月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未有一例一休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14016992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月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14016993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999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1294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1295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或未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工資清冊,或未保存勞工工資清冊5年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22336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22336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雇主為金屬之熔接、熔斷或加熱等作業所須使用可燃性氣體及氧氣之容器,容器應直立穩妥放置,防止傾倒危險,並不得撞擊。;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僱用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其開挖垂直最大深度應妥為設計;其深度在一點五公尺以上,使勞工進入開挖面作業者,應設擋土支撐。但地質特殊或採取替代方法,經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或委由相關執業技師簽認其安全性者,不在此限。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4022372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或採安全網等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4022489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1435754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1436531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晝夜輪班制更換工作班次未依規定給予休息。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1436541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該工程管料材料之堆放,未置於堅實、平坦之處,並加以適當之墊襯、擋樁或其他防止滑動之必要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471582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554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582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582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583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588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593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593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5935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5935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593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597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608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6087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按件計酬者亦同。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14016991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每月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未有一例一休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14016992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50806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14016993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法給予生理假及產檢假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動字第114022471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超時加班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南環字第114002774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1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竹環字第114002548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出勤紀錄未依規定記載至分鐘為止;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假日出勤工資未加倍給付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1401165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動一字第11434239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共同作業時應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應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22382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可調鋼管支撐於調整高度時,應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不得以鋼筋等替代使用。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22382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使用固定式起重機、移動式起重機或人字臂起重桿(以下簡稱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應僱用曾受吊掛作業訓練合格者擔任。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22718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22926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規定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不得使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撬板及其他堆高機(乘坐席以外)部分。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2292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盡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義務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就第114605647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休息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4100105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4105171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晝夜輪班制更換工作班次未依規定給予休息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4108436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南市勞安字第114109351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基府社關罰貳1140237424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屏府勞動資字第114020202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屏府勞動資字第114020920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屏府勞動資字第114513493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或採安全網等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64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649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搬運、堆放或處置物料,未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未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64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68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或採安全網等措施。;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作業有墜落之虞者,應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設置護欄、護蓋、張掛安全網、使勞工佩掛安全帶、設置警示線系統、限制作業人員進入管制區等。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72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為避免漏電而發生感電危害,於建築或工程作業使用之臨時用電設備,未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728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72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為維持施工架及施工構臺之穩定,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對於未能與結構體連接之施工架,應以斜撐材或其他相關設施作適當而充分之支撐;雇主以可調鋼管支柱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可調鋼管支柱不得連接使用。…三、可調鋼管支撐於調整高度時,應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不得以鋼筋等替代使用;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73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勞工操作或接近運轉中之原動機、動力傳動裝置、動力滾捲裝置,或動力運轉之機械,勞工之頭髮或衣服有被捲入危險之虞時,應使勞工確實著用適當之衣帽。;研磨機之研磨輪,應設置護罩,並具有第九十六條至第一百零四條所定之性能。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75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76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應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應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76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不得使勞工以合梯當作二工作面之上下設備使用,並應禁止勞工站立於頂板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766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從事玉米粉槽桶清倉作業等局限空間作業及玉米粉卸料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指定缺氧作業主管及訂定局限空間作業危害防止計畫,亦未停止螺旋輸送機運轉及送料,及掛牌上鎖等防止誤起動裝置或誤送料措施,及未派人至玉米粉槽桶之清潔維修孔監視清倉作業情形,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76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77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置前項設備有困難,或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開啟或拆除者,應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但其設置困難之原因消失後,應依前項規定辦理。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777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共同作業時應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應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77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78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為避免漏電而發生感電危害,應依下列狀況,於各該電動機具設備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於建築或工程作業使用之臨時用電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37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出勤工資;出勤紀錄未依規定逐日記載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14016903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1293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1295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之特別休假期日未由勞工自行排定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1295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22025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114022337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勞工於以石綿板、鐵皮板、瓦、木板、茅草、塑膠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及雨遮,或於以礦纖板、石膏板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夾層天花板從事作業時,為防止勞工踏穿墜落,應採取下列設施:一、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雨遮或天花板支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三十公分以上之踏板。;雇主對勞工於以石綿板、鐵皮板、瓦、木板、茅草、塑膠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及雨遮,或於以礦纖板、石膏板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夾層天花板從事作業時,為防止勞工踏穿墜落,應採取下列設施:二、於屋架、雨遮或天花板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雇主對勞工於以石綿板、鐵皮板、瓦、木板、茅草、塑膠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及雨遮,或於以礦纖板、石膏板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夾層天花板從事作業時,為防止勞工踏穿墜落,應採取下列設施:三、指定屋頂作業主管指揮或監督該作業。;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或採安全網等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21895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218956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五、其他為防止職業災害之必要事項。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218956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勞工於以石綿板、鐵皮板、瓦、木板、茅草、塑膠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及雨遮,或於以礦纖板、石膏板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夾層天花板從事作業時,為防止勞工踏穿墜落,應採取下列設施:一、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雨遮或天花板支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三十公分以上之踏板。;雇主對勞工於以石綿板、鐵皮板、瓦、木板、茅草、塑膠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及雨遮,或於以礦纖板、石膏板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夾層天花板從事作業時,為防止勞工踏穿墜落,應採取下列設施:二、於屋架、雨遮或天花板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雇主對勞工於以石綿板、鐵皮板、瓦、木板、茅草、塑膠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及雨遮,或於以礦纖板、石膏板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夾層天花板從事作業時,為防止勞工踏穿墜落,應採取下列設施:三、指定屋頂作業主管指揮或監督該作業。;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或採安全網等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218956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218956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應置備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工作用階梯之設置,應有適當之扶手。;對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應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應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研磨輪之護罩,應依下列規定覆蓋。但研磨輪供研磨之必要部分者,不在此限:三、前二款所列護罩以外之護罩:研磨輪之周邊、兩側面及拆卸側研磨輪軸之側面。;前條安全護圍等,應具有符合規定之防止身體之一部介入滑塊等動作範圍之危險界限之性能。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21895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應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並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1402212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4條第1項之規定,應視其規模及性質,依附表四所定特約醫護人員臨場服務頻率,辦理勞工健康服務,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114025368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1436246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1436381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荷重6公噸之堆高機從事作業,未設置警報裝置。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471566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溢流管銜接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471568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該工程外牆施工架多處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4715708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差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471571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共同作業時未巡視工作場所;共同作業時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471571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4715718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502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必要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503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503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539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80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8543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