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001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46052439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在職勞工,未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一般健康檢查:一、年滿六十五歲者,每年檢查一次。二、四十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者,每三年檢查一次。三、未滿四十歲者,每五年檢查一次。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3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5005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12279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01762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進入深2公尺以上之人孔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有發生墜落危害之虞,未確實使用捲揚式防墜器。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21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01986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未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35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30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20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盡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義務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就第113603959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02107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事前告知該承攬人依規定應採取措施。;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4605243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從事堆高機搬運貨物作業時,未確實禁止使堆高機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35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11872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01722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17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174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未依下列風險控制之先後順序規劃,並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一、經由設計或工法之選擇,儘量使勞工於地面完成作業,減少高處作業項目。二、經由施工程序之變更,優先施作永久構造物之上下設備或防墜設施。三、設置護欄、護蓋。四、張掛安全網。五、使勞工佩掛安全帶。六、設置警示線系統。七、限制作業人員進入管制區。八、對於因開放邊線、組模作業、收尾作業等及採取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之設施致增加其作業危險者,應訂定保護計畫並實施;對於高度約2.75公尺之RF層頂版邊緣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174B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之作業勞工,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33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從事移動式起重機輔助臂安裝調整作業有物體翻倒飛落之虞者,未於事前調查該起重機作業範圍之作業空間與所用起重機種類、型式及性能等,決定移動式起重機之作業方法,並於作業開始前將安全作業方法告知勞工使其遵行;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之檢修、調整等作業,未指定作業監督人員從事監督指揮工作。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34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機械手臂,有導致勞工遭捲夾、撞擊等危害之虞,未於機器人可動範圍外側設置之出入口,未採取設置光電式安全裝置、安全墊或其他具同等功能之裝置,或在出入口設置門扉或張設支柱穩定、從其四周容易識別之繩索、鏈條等,且於開啟門扉或繩索、鏈條脫開時,其緊急停止裝置應具有可立即發生動作之機能。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28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自動倉儲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36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001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未給予至少三十分鐘之休息;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12275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12724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000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未依下列風險控制之先後順序規劃,並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一、經由設計或工法之選擇,儘量使勞工於地面完成作業,減少高處作業項目。二、經由施工程序之變更,優先施作永久構造物之上下設備或防墜設施。三、設置護欄、護蓋。四、張掛安全網。五、使勞工佩掛安全帶。六、設置警示線系統。七、限制作業人員進入管制區。八、對於因開放邊線、組模作業、收尾作業等及採取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之設施致增加其作業危險者,應訂定保護計畫並實施;對於高度約2.75公尺之RF層頂版邊緣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174E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002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承攬人亦應依前項規定告知再承攬人。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174C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未依下列風險控制之先後順序規劃,並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一、經由設計或工法之選擇,儘量使勞工於地面完成作業,減少高處作業項目。二、經由施工程序之變更,優先施作永久構造物之上下設備或防墜設施。三、設置護欄、護蓋。四、張掛安全網。五、使勞工佩掛安全帶。六、設置警示線系統。七、限制作業人員進入管制區。八、對於因開放邊線、組模作業、收尾作業等及採取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之設施致增加其作業危險者,應訂定保護計畫並實施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174D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5012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001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01818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未盡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義務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就第113608764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02041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高度2公尺以上丙梯,未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應設置符合規定之護欄,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32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14002351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置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30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02799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27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12004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場所,未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7條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依所訂風險控制之先後順序規劃,並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對於施工架開口部分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90公分以上之上欄杆、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腳趾板及杆柱等構材。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04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受處分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044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受處分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044B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之作業勞工,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31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資字114393038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作業時,未使該高空工作車工作台上之勞工佩戴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297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12698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雇主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或未記入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或工資清冊未保存5年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12277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之作業勞工,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31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02009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屏府勞動資字第114001753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勞工於高差3公尺生物池第一池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生物池第一池夾層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29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3605066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14605169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01774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31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01761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必要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01564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002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受處分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2項:「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承攬人亦應依前項規定告知再承攬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044D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架工作場所,未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7條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依所訂風險控制之先後順序規劃,並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044C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必要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01566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受處分人承建位於臺南市善化區之「林00等2名住宅、診所新建工程」,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1至4樓梯等場所作業,未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30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未發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5003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之作業勞工,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31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未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並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151B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01748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勞工於鋼筋彎折機之操作,未依規定有足夠之活動空間,並消除不利操作活動之因素。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470171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天井施工架工作臺場所開口部分,未於該天井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外側交叉拉桿、下拉桿)。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31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001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吊料口、管道間開口、外牆施工架開口處,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470187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者。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動一字114340514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付特別休假未休日數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114年府勞動一字114340647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鋼筋磨牙機續接器之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470187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12278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01557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未經勞資會議同意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府民勞字第114000422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休息日出勤未依勞工意願請領加班費,有短少給付加班費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府民勞字第114000422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府民勞字第114000422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及未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致發生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152C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樓板邊緣開口部分、升降機升降路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32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12樓),未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及升降機在開動中任一門開啟時能停止上下;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及未有安全之防滑梯面;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28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02798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勞工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時,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1470174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必要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府授勞檢字第114001560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下列事項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十三、防止通道、地板或階梯等引起之危害。
- 處分日期
- 20250123
- 處分字號
- 中環字11400021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0公尺之4F甲梯樓板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1F變壓器之帶電部分,未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
- 處分日期
- 2025012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15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
- 處分日期
- 2025012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154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處分日期
- 202501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000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
- 處分日期
- 2025012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148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5樓及6樓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5012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14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2501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11874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25012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04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防止與吊架或捲揚胴接觸、碰撞,未有至少保持0.25公尺距離之過捲預防裝置,如為直動式過捲預防裝置者,未保持0.05公尺以上距離;未於鋼索上作顯著標示或設警報裝置,未防止過度捲揚所引起之損傷。
- 處分日期
- 2025012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200A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將勞工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記載於勞工工資清冊,或未將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
- 處分日期
- 202501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02799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搭乘設備搭載勞工從事作業,有墜落危害,未使搭乘人員確實佩戴安全帽及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
- 處分日期
- 2025012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14025010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2501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3612277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採變形工時制度,未依規定安排勞工例假或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25012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001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