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36117306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1個月累積超過46小時。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府社勞字第1141550822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62038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設置管理人員。;未依臨場服務頻率,辦理臨場健康服務。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136127786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3公尺之工程告示牌基礎開挖開口部分作業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勞工從事工程告示牌基礎開挖垂直深度2.3公尺,使勞工進入開挖面作業,未設擋土支撐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325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鋼管施工架未依規定設置。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1460502313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00171號
違反法規內容
職場性騷擾防治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條字1140013025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給付;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超過法定限制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府授勞動字第1140019994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207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R1機械室高差2.9公尺之施工架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313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設置前項設備有困難,或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開啟或拆除者,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雇主使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為防止土石崩塌,未指定專人,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但開挖垂直深度達一點五公尺以上者,應指定露天開挖作業主管: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五、前二款未確認前,應管制勞工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作業。六、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196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為避免漏電而發生感電危害,未依下列狀況,於各該電動機具設備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一、…三、於建築或工程作業使用之臨時用電設備;研磨機之研磨輪,未設置護罩,並具有第九十六條至第一百零四條所定之性能。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180C號
違反法規內容
設置之連續封口機,未於其傳動帶有危害勞工之虞部分,設置護罩等設備,及未設置緊急制動裝置。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309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36122798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按規定給予職業災害死亡補償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36119920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未給予至少三十分鐘之休息;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36122770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36122790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1460501423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61715號
違反法規內容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未給予至少三十分鐘之休息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36118757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5樓及6樓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148B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46000003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265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將勞工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記載於勞工工資清冊,或未將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360279921號
違反法規內容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復職遭拒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就第11360259911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357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天井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292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617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樓板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與於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193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給付勞工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府勞資字第1140017862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屋頂作業時未指派專人督導並依規定辦理。;屋頂作業時未指派專人督導並依規定辦理。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146050381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模板材料之堆放,未置放於穩固、平坦之處,整齊緊靠堆置,其高度不得超過1.8公尺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235號
違反法規內容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097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且未有安全之防滑梯面;未禁止勞工站立於頂板作業。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097A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使勞工以捲揚機等吊運消防管物料時,未於安裝前須核對並確認設計資料及強度計算書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226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5公尺之SUP棟北側開挖區及高度2.85公尺之BSGS棟施工便道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開挖深度2.5公尺之SUP棟北側開挖區,未設擋土支撐。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252A號
違反法規內容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36118730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146050142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及樓梯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為維持外牆施工架之穩定,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288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361228001號
違反法規內容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一、發生死亡災害。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062A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為防止他人操作該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之起動等裝置或誤送料,未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並設置防止落下物導致危害勞工之安全設備與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062號
違反法規內容
超過法定延長工時連同正常工時1日12小時上限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動一字1143406266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或未記入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或工資清冊未保存5年;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36126437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承攬人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207A號
違反法規內容
使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新建儲槽胴體上方進行焊接作業,勞工有墜落危害之虞,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且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220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設置前項設備有困難,或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開啟或拆除者,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雇主以可調鋼管支柱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可調鋼管支撐於調整高度時,應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不得以鋼筋等替代使用。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180B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207B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36117322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36122773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延遲給付予勞工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府授勞動字第1140017465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146050141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1460502311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搬運、堆放或處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應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267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180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施工構臺、懸吊式施工架、懸臂式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且立面面積達三百三十平方公尺之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之吊料平臺、升降機直井工作臺、鋼構橋橋面板下方工作臺或其他類似工作臺等之構築及拆除,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應由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或委由相關執業技師,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強度計算書,經簽章確認後,據以執行。…。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180A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超過法定限制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府授勞動字第114001740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361227751號
違反法規內容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252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61623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為維持施工架之穩定,未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5.5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7.5公尺為限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132B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2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立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244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6公尺之碼頭區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217號
違反法規內容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處分日期
20250122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36118737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給予勞工延長工時工資;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超過法定限制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府授勞動字第1140018064號
違反法規內容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23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出勤紀錄未依規定記載至分鐘為止;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更換班次時間未符合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使勞工連續出勤超過法定上限;假日出勤工資未加倍給付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府勞資字第1130202629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給付延長工時工資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府授勞動字第1140016915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未依規定每月以書面通知勞工提繳金額。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140021173號
違反法規內容
特別休假於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未依規定發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140023674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府授勞檢字第1140014942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237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61476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136122754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前項安全帶之使用,未視作業特性,依國家標準規定選用適當型式,對於施工架組拆.等高處或傾斜面移動,未採用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237A號
違反法規內容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必要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府授勞檢字第1140014863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進入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工作場所周圍未設置適當之固定式圍籬,並於明顯位置裝設警告標示。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262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61969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機車道開口部份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194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61527號
違反法規內容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必要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府授勞檢字第1140013892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動一字1143406249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條字1140011278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144661508號
違反法規內容
超過法定延長工時連同正常工時1日12小時上限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動一字1143406350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府授勞檢字第1140015048號
違反法規內容
堆高機、研磨機等機具未依規定辦理。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146051592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府授勞檢字第1140016565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達基本工資。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140019180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0186641號
違反法規內容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應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一、…。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四、…。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018664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府授勞檢字第114001673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板橋開口部分場所,未於該板橋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挖溝機),未依規定不得使車輛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吊掛挖溝機)。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279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施工構臺、懸吊式施工架、懸臂式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且立面面積達三百三十平方公尺之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之吊料平臺、升降機直井工作臺、鋼構橋橋面板下方工作臺或其他類似工作臺等之構築及拆除,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應由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或委由相關執業技師,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強度計算書,經簽章確認後,據以執行。…。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222號
違反法規內容
生理假被視同病假,合併計算超過1日即未能領取獎勵金。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經園環安字第1140100663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051B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051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為維持施工架及施工構臺之穩定,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施工架在適當之垂直、水平距離處與構造物妥實連接,其間隔在垂直方向以不超過五點五公尺,水平方向以不超過七點五公尺為限。…;雇主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應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雇主對於施工構臺、懸吊式施工架、懸臂式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且立面面積達三百三十平方公尺之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之吊料平臺、升降機直井工作臺、鋼構橋橋面板下方工作臺或其他類似工作臺等之構築及拆除,未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應由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或委由相關執業技師,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強度計算書,經簽章確認後,據以執行;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處分日期
20250121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140250051A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