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裁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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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處分日期
20200519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204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紙板物料之搬運、堆放或處置,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處分日期
20200519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2044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00519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205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使用之合梯,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未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於建築或工程作業使用之臨時用電設備,未於各該電動機具設備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4樓頂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00519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2065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00519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207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2樓樓板邊緣開口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00519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2077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以鋼管施工架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於最上層及每隔五層以內,模板支撐之側面、架面及每隔五架以內之交叉斜撐材面方向,未設置足夠強度之水平繫條,並與牆、柱等構造物或穩固之牆模、柱模等妥實連結,以防止支柱移位
處分日期
20200519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2079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離心機械,未裝置覆蓋及連鎖裝置。
處分日期
20200519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2086號
違反法規內容
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處分日期
20200519
處分字號
府勞資字第1090094755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519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9348396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處分日期
20200519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9349675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達基本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519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9352427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處分日期
20200519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9352772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處分日期
20200519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9352772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給予勞工職業災害補償
處分日期
20200519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9352882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給予勞工職業災害補償
處分日期
20200519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9352882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府社勞資字第109011906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未給予至少三十分鐘之休息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01998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29478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29492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29501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29521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29620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96055167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96055191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未設置安全上下之設備。;堆高機、研磨機等機具未依規定辦理。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96055199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96055421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晝夜輪班制更換工作班次未依規定給予休息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南市勞安字第1090578147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特別休假於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未依規定發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90161715號
違反法規內容
經主管機關限期令雇主給付工資,雇主未依期限給付。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9016221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請假期間未依規定給付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9016381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請假期間未依規定給付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9016381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5389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5389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5389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5389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577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5801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5801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580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5801號
違反法規內容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職業災害,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5986號
違反法規內容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60701號
違反法規內容
違反規定訂定定期契約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607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6071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60711號
違反法規內容
違反規定訂定定期契約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6071號
違反法規內容
違反規定訂定定期契約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607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76097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108年府勞字1083913768A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109年府勞檢字1090113037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於工作場所實施加油作業,應依下列規定:一、…。四、油桶、輸油管等應妥為設置,以避免油料溢濺於機動車輛之引擎、排氣管或電氣設備等。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90116519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七、護欄前方二公尺內之樓板、地板,不得堆放任何物料、設備,並不得使用梯子、合梯、踏凳作業及停放車輛機械供勞工使用。但護欄高度超過物料、設備、梯、凳及車輛機械之最高部達九十公分以上,或已採取適當安全設施足以防止墜落者,不在此限。八、…。;雇主對於磚、瓦、木塊或相同及類似材料之堆放,應置放於穩固、平坦之處,整齊緊靠堆置,其高度不得超過一點八公尺,儲存位置鄰近開口部分時,應距離該開口部分二公尺以上。;雇主對於從事鋼筋混凝土之作業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七、禁止使用鋼筋作為拉索支持物、工作架或起重支持架等。八、…。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90119165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四、有安全之防滑梯面。;雇主不得於通路上使用臨時配線或移動電線。但經妥為防護而車輛或其他物體通過該配線或移動電線時不致損傷其絕緣被覆者,不在此限。;雇主設置之安全網,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材料、垃圾、碎片、設備或工具等掉落於安全網上,應即清除。六、…。;雇主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應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其他型式之施工架,其構材之材料抗拉強度、試驗強度及製造,應符合國家標準CNS4750同等以上之規定。二、…。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90119775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貯存場所應有適當之警戒標示,禁止煙火接近。二、…。;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可燃性氣體、有毒性氣體及氧氣之鋼瓶,應分開貯存。五、…。;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六、…。;雇主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應有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但經雇主採安全網等措施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90122350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坡道、工作台或其他勞工踩踏場所,應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滾落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貯存場所應有適當之警戒標示,禁止煙火接近。二、…。;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六、…。;雇主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應有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雇主對於營造工程用之模板、施工架等材料拆除後,應採取拔除或釘入凸出之鐵釘、鐵條等防護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90122803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作業中有物體飛落或飛散,致危害勞工之虞時,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設施。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1171號
違反法規內容
設小型油壓端子機,勞工作業時有發生捲夾危害之虞,未裝置安全護圍等或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164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18391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1839號
違反法規內容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1907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印刷機之掃除清理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停止印刷機運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1908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2樓東側樓板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1969號
違反法規內容
使勞工進行高度2公尺以上之樹木修剪作業,未依規定不得使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又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且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1979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棄土坑及穩定液池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模板材料之堆放,未置放於穩固、平坦之處,整齊緊靠堆置,其高度不得超過1.8公尺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20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使勞工從事裝貨作業時,與堆高機操作人員一起作業,未依規定不得使堆高機(車輛機械)供為主要用途(堆舉用途)以外之用途及使用堆高機有撞擊工作者之虞時,未置管制引導人員,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2003號
違反法規內容
使勞工操作自動化生產機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對於卡料異常排除,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201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202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20261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2026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作業時,未使該高空工作車工作台上之勞工佩戴安全帶。。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203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2049號
違反法規內容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2054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原動機或動力傳動裝置,未有防止於停止時,因振動接觸,或其他意外原因驟然開動之裝置。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2122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9352431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9352431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9352839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518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9352839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處分日期
20200515
處分字號
府社勞資字第1090116724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200515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29463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200515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29463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工作規則未經主管機關核備
處分日期
20200515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29496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515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29500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
處分日期
20200515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29512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515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29523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
處分日期
20200515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29605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515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29648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515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960549831號
違反法規內容
車輛機械未依規定辦理。
處分日期
20200515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960549833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在職勞工未依規定定期實施一般健康檢查
處分日期
20200515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96055177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提供安全帽使正確戴用。
處分日期
20200515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960556151號
違反法規內容
使勞工連續出勤7天
處分日期
20200515
處分字號
府勞資字第109005202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經法定程序同意;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定上限46小之限制。
處分日期
20200515
處分字號
府勞資字第1090053333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定上限46小之限制
處分日期
20200515
處分字號
府勞資字第1090056791號
違反法規內容
特別休假於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未依規定發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515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90158012號
違反法規內容
特別休假於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未依規定發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515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90158012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或未依規定給予出勤紀錄。未依規定給予例假日或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200515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90159252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或未依規定給予出勤紀錄。未依規定給予例假日或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200515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9015925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515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90161736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或未依規定給予出勤紀錄。未依規定給予例假日或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200515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9016278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