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裁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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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法規內容
設置鍋爐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行使用。
處分日期
2020022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63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間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及於樓梯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0022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73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及模板組立等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樓板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及於該模板組立作業場所設置安全母索使勞工採取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22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73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樓板場所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
處分日期
2020022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733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2020022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734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及樓梯間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及於樓梯間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0022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745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2020022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747號
違反法規內容
設置吊升荷重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勞工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即操作。
處分日期
2020022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748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變電站樓板模板組立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22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749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安全網拆除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22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752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射出成型機、鑄鋼造形機、打模機、橡膠加硫成型機、輪胎成型機及其他使用模具加壓成型之機械等,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安全門,雙手操作式安全裝置、感應式安全裝置或其他安全裝置。
處分日期
2020022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754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0022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759號
違反法規內容
設置營建用升降機,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其檢查合格證已逾有效期限,未經再檢查合格即予繼續使用。
處分日期
2020022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76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樓地板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地板開口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0022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788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管道開口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及於管道開口設置護欄。
處分日期
2020022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814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
處分日期
20200226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823號
違反法規內容
拒絕受檢。
處分日期
20200226
處分字號
府勞動一字第1093402867號
違反法規內容
拒絕受檢。
處分日期
20200226
處分字號
府勞動一字第1093402867號
違反法規內容
使勞工於上班日下午時段繼續工作超過4小時,未有30分鐘休息;工作規則未依據法令變更情形適時修正,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經加港四字第1090100177號
違反法規內容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晝夜輪班制勞工於更換班次時,雇主未給予輪班勞工適當之休息時間;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08147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08157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未發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08174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08268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08280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08300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晝夜輪班制勞工於更換班次時,雇主未給予輪班勞工適當之休息時間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08309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083161號
違反法規內容
不依主管機關限期給付令之期限給付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26808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46878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設置安全上下之設備。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96010005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定期發給勞工工資計算式明細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南市勞安字第109024973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定期發給勞工工資計算式明細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南市勞安字第109024973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90056384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依規定給予工資明細。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90057379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依規定給予工資明細。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90057379號
違反法規內容
特別休假於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未依規定發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90057393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65221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6522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65463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65463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65555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置備工資清冊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65595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65598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65598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65598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置備工資清冊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65605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給與職業災害補償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65618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65634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65634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65766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65766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65766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6589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65890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65906號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65967號
違反法規內容
不按期給付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66046號
違反法規內容
不按期給付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新北府勞檢字第1094766046號
違反法規內容
特別休假期日未由勞工排定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109年府勞檢字1090032769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但經雇主採安全網等措施者,不在此限。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900391921號
違反法規內容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應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一、…。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四、…。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900391922號
違反法規內容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五、…。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90039192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四、有安全之防滑梯面。;雇主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應有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90040555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應置備安全衛生防護具,如安全面罩、防塵口罩、防毒面具、防護眼鏡、防護衣等適當之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90042662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雇主對於扇風機之葉片,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雇主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應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七.五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可燃性氣體、有毒性氣體及氧氣之鋼瓶,應分開貯存。五、…。;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六、…。;雇主對於電氣機具之帶電部分(電熱器之發熱體部分,電焊機之電極部分等,依其使用目的必須露出之帶電部分除外),如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含經由導電體而接觸者,以下同)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應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但電氣機具設於配電室、控制室、變電室等被區隔之場所,且禁止電氣作業有關人員以外之人員進入者;或設置於電桿、鐵塔等已隔離之場所,且電氣作業有關人員以外之人員無接近之虞之場所者,不在此限。;雇主對勞工於良導體機器設備內之狹小空間,或於鋼架等致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之場所,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應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但採自動式焊接者,不在此限。;研磨輪之護罩,應依下列規定覆蓋。但研磨輪供研磨之必要部分者,不在此限:一、…。三、前二款所列護罩以外之護罩:研磨輪之周邊、兩側面及拆卸側研磨輪軸之側面。;雇主對於乙炔熔接裝置及氧乙炔熔接裝置,為防止氧氣背壓過高、氧氣逆流及回火造成危險,應於每一吹管分別設置安全器。但主管及最近吹管之分岐管分別設有安全器者,不在此限。;桌上用研磨機及床式研磨機使用之護罩,應以設置舌板或其他方法,使研磨之必要部分之研磨輪周邊與護罩間之間隙可調整在十毫米以下。;桌上用研磨機或床式研磨機,應具有可調整研磨輪與工作物支架之間隙在三毫米以下之工作物支架。;雇主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應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並應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及升降機在開動中任一門開啟時,能停止上下。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府勞檢字第109004443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37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邊緣處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409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409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邊緣處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害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409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工作場所之勞工人數在300人以上(含承攬人、再承攬人、…等),未依本辦法附表二之規模(營造業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3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設置營造業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1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1人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2人以上。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4281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雖有設置協議組織,惟未確實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428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以可調鋼管支柱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可調鋼管支撐於調整高度時,未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而以鋼筋等替代使用。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4283號
違反法規內容
所僱勞工鄭OO於108年5月30日發生受傷職業災害,並於當日住院治療,實際經營負責人張OO於當日即得知該員受傷住院治療訊息,迄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09年1月31日實施勞動檢查前並未向勞動檢查機構通報。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4284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切割用研磨輪之護罩,未依研磨機種類及相關規定(切割用研磨機之護罩未將軸心區域納入)。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4285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未有防滑絕緣腳座套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4286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鐵件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通風口(A棟)、施工架(D棟外牆3-4樓)、陽台(D棟16樓)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施工架上設置人員上下設備時(D棟1-2樓外牆施工架長度為120公尺,該施工架僅於東面及南面設置上下設備),施工架任一處步行至最近上下設備之距離,未在三十公尺以下。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428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輸送帶馬達傳動鍊條,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護罩、護圍等防護設備;對於設置之升降機,有危害勞工之虞,未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設置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對於氧乙炔熔接裝置,有危害勞工之虞,未於每一吹管分別設置安全器;對於金屬板上設置使用移動式電源220v之扇風機於良導體之鐵板使用,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於變壓器電源端子絕緣屏障及扇風機電磁開關護蓋等損壞脫落,有危害勞工之虞,未即修補。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496號
違反法規內容
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下之事業單位,未以安全衛生管理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653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勞工從事固定式起重機吊掛作業,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未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655號
違反法規內容
使勞工操作輪胎成型機從事生胎成型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安全門,雙手操作式安全裝置、感應式安全裝置或其他安全裝置,及對於胎唇校正調整,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678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與外牆施工架間開口部分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722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724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梯、樓板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樓梯、樓板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及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735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差2公尺以上之鋼構作業,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739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從事施工架拆除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763號
違反法規內容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765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陽臺與外牆施工架間開口部分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772號
違反法規內容
電源開關箱電氣設備之箱蓋(防止工作人員感電之屏障)已損壞,未即修補。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1090200796號
違反法規內容
對於金屬、塑膠等加工用之圓盤鋸未設置鋸齒接觸預防裝置。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勞職授字第勞職授字第1090200558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9312853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9312853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高市勞條字第109313474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1.對於高差超過3.4公尺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2.對於高度3.4公尺之樓頂板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處分日期
20200225
處分字號
高市勞檢字第10970335600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24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86111510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
處分日期
20200224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86111511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處分日期
20200224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07461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處分日期
20200224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08263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處分日期
20200224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082661號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補償職災勞工原領工資補償
處分日期
20200224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082881號
違反法規內容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處分日期
20200224
處分字號
北市勞動字第1096008324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