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裁罰記錄
共有 549772 筆裁罰記錄,本頁顯示第 4926 頁,共 100 筆。
提醒:如您的雇主在此名單中,請注意保護自身勞動權益。如有疑問可撥打 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經加高四字第10801001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8002878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8002879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8002884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8002951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604085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604089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604095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604096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604100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604100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604101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604102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609205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609205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8600748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合梯未符合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86007487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使用道路作業之工作場所,為防止車輛突入等引起之危害,未依相關規定辦理。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8601229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1050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10864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11244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12463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13228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13228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或未依規定給予出勤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8001526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或未依規定給予出勤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8001526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249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251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2515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251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271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2717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271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31646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31651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依約定或規定方式給付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31651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31861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108年府勞檢字107030512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108年府勞檢字108002014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108年府勞檢字108002107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02109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於移動式起重機作業時,應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及吊舉物通過人員上方之設備或措施。但吊舉物之下方已有安全支撐設施、其他安全設施或使吊舉物不致掉落,而無危害勞工之虞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02109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物料之搬運,應儘量利用機械以代替人力,凡四十公斤以上物品,以人力車輛或工具搬運為原則,五百公斤以上物品,以機動車輛或其他機械搬運為宜;運輸路線,應妥善規劃,並作標示。;雇主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除非所有人員已遠離該機械(駕駛者等依規定就位者除外),否則不得起動。二、…。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0224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鍋爐房或鍋爐設置場所,應禁止無關人員擅自進入,並應依下列規定為安全管理:一、在作業場所入口明顯處設置禁止進入之標示。二、…。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02295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鍋爐房或鍋爐設置場所,應禁止無關人員擅自進入,並應依下列規定為安全管理:一、在作業場所入口明顯處設置禁止進入之標示。二、…。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02303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使勞工於低壓電路從事檢查、修理等活線作業時,應使該作業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或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或其他類似之器具。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02308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運作者對於第二條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應將下列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每年定期更新:一、運作者基本資料,如附表三。二、優先管理化學品運作資料,如附表四。三、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資料。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02367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廢止使用之開口應予封閉,對暫不使用之開口應採取加蓋等設備,以防止勞工墜落。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02371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六、…。;雇主依規定設置之護欄,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七、護欄前方二公尺內之樓板、地板,不得堆放任何物料、設備,並不得使用梯子、合梯、踏凳作業及停放車輛機械供勞工使用。但護欄高度超過物料、設備、梯、凳及車輛機械之最高部達九十公分以上,或已採取適當安全設施足以防止墜落者,不在此限。八、…。;雇主使勞工以機械從事露天開挖作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車輛機械應裝設倒車或旋轉警示燈及蜂鳴器,以警示周遭其他工作人員。;雇主對於從事鋼筋混凝土之作業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七、禁止使用鋼筋作為拉索支持物、工作架或起重支持架等。八、…。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02394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不論盛裝或空容器,於使用時未加以固定。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599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台,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及設置之施工架(5公尺以上)未置備施工圖說、未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05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濕滑未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另於含水之潮濕場所使用之移動電動機具,未於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12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所置之衝床(衝剪機械)具有捲夾危害,未設置安全護圍、具有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及傳動輪及傳動帶設置護罩,衝剪機械之安全裝置之動作置於「開」、「關」用之安全裝置切換開關,未有符合第4條所定之安全機能,另設置衝剪機械,未指定作業管理人員負責執行檢查衝壓機械及其安全裝置。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17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18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及剪斷機械(以下簡稱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以下簡稱安全護圍等)。但具有防止滑塊等引起危害之機構者,不在此限;雇主未於危險之部分設置護罩、護圍等安全設施或使用不致危及勞工身體之足夠長度之作業用具。對連續送料生產機組等,其部分單元停機有困難,且危險部分無法設置護罩或護圍者,雇主未設置具有安全機能設計之裝置,或採取必要安全措施及書面確認作業方式之安全性,並指派現場主管在場監督。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19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2樓室內及西北側室外樓梯之施工架設置,未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應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25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將貨叉放置於地面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27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護欄前方二公尺內之樓板(施工構台)堆放施工架踏板、門型框及模板材料(橫模板支撐架)。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27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護欄前方二公尺內之樓板(施工構台)堆放鋼筋及模板材料。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28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佩戴安全帽。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28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31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工作場所之周圍,未設置固定式圍籬。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32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32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32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外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35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36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重油泵之轉軸未有護罩;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未將原動機熄火及拉手煞車制動;液氧儲槽等消費設備之閥未標示開閉狀況。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38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下列機械部分,其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一、紙、布、鋼纜或其他具有捲入點危險之捲胴作業機械。二、磨床或龍門刨床之刨盤、牛頭刨床之滑板等之衝程部分。三、直立式車床、多角車床等之突出旋轉中加工物部分。四、帶鋸(木材加工用帶鋸除外)之鋸切所需鋸齒以外部分之鋸齒及帶輪。五、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8020038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按期給付工資,經限期給付,仍未依限給付。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一字第10834018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830223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8306148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
- 處分日期
- 20190125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830825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604098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有墜落危險之處所未設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8600087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2公尺以上作業未設置工作台。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8600096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合梯未符合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8600096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2公尺作業未使用安全帶、帽。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8600096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鋼筋混凝土作業未依規定辦理。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8600096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原事業單位未採取承攬管理必要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8600532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起重機具吊鉤或吊具未有防脫落裝置。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86005324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綜理事業勞工之健康服務事務,規劃與推動勞工健康服務之政策及計畫,並辦理事業勞工之臨場健康服務。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8601195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訂定作業環境監測計畫,並設置或委託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作業環境監測機構實施監測。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8601227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141423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12995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064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234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234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237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2374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237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237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4255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108年府勞檢字107030896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及特別休假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108年府勞檢字1070308961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108年府勞檢字10703089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108年府勞檢字107031114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108年府勞檢字107031114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108年府勞檢字108002007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前項起重機具操作及吊掛作業,應分別指派具法定資格之勞工擔任之。但於地面以按鍵方式操作之固定式起重機,或積載型卡車起重機,其起重及吊掛作業,得由起重機操作者一人兼任之。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02212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四、有安全之防滑梯面。;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應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其他型式之施工架,其構材之材料抗拉強度、試驗強度及製造,應符合國家標準CNS4750同等以上之規定。二、…。;雇主對於從事鋼筋混凝土之作業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八、鋼筋不得散放於施工架上。九、…。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8002286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