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裁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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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7992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工資清冊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7992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7998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79988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7998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8017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8017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8020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8030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延長勞工工作時間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資字107016311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條字107021945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16667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18257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依規定方式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21699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216994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21699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21761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21945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22457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第二條所定事業之雇主應依附表二之規模,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管理人員(以下簡稱管理人員)。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22145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第二條所定事業之雇主應依附表二之規模,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管理人員(以下簡稱管理人員)。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22162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運作者對於第二條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應將下列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每年定期更新:一、運作者基本資料,如附表三。二、優先管理化學品運作資料,如附表四。三、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資料。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22281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使勞工處置、使用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合計在一百公升(氣體以其容積一立方公尺換算為二公升。以下均同。)以上時,應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等設施。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22433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使勞工處置、使用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合計在一百公升(氣體以其容積一立方公尺換算為二公升。以下均同。)以上時,應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等設施。;雇主應使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實施下列監督工作:一、…。三、監督個人防護具之使用。四、…。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22436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應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七.五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雇主對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可燃性氣體或爆燃性粉塵以外之可燃性粉塵滯留,而有爆炸、火災之虞者,應依危險特性採取通風、換氣、除塵等措施外,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應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雇主使勞工處置、使用丙類第一種物質或丁類物質之合計在一百公升(氣體以其容積一立方公尺換算為二公升。以下均同。)以上時,應置備該物質等漏洩時能迅速告知有關人員之警報用器具及除卻危害之必要藥劑、器具等設施。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2244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使用國家標準CNS4750型式之施工架,應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其他型式之施工架,其構材之材料抗拉強度、試驗強度及製造,應符合國家標準CNS4750同等以上之規定。二、…。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22537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未於開口部分設置護欄或安全網、地面未設墊材防止沉陷、連接部分未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樓梯未於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383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勞工於以石綿板、鐵皮板、瓦、木板、茅草、塑膠等材料構築之屋頂或於以礦纖板、石膏板等材料構築之夾層天花板從事作業時,為防止勞工踏穿墜落,未採取下列設施:一、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或天花板支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三十公分以上之踏板,二、於屋架或天花板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三、指定專人指揮或監督該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28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前項機械停止運轉時,有彈簧等彈性元件、液壓、氣壓或真空蓄能等殘壓引起之危險者,未採釋壓、關斷或阻隔等適當設備或措施。雇主對於堆高機非置備有後扶架者,不得使用。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3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固定式起重機吊鉤防脫落裝置失效無法防止吊舉物脫落。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35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36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36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須住院治療,雇主未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36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裁切機於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等安全設施或使用不致危及勞工身體之足夠長度之作業用具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36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使勞工於夏季期間從事戶外作業,為防範高氣溫環境引起之熱疾病,未視天候狀況採取下列危害預防措施:一、降低作業場所之溫度。二、提供陰涼之休息場所。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42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所設高度在2公尺以上之平台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等防護措施;所設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未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7.5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仍能開啟;從事輸送氫氧化鈉溶液等對皮膚有腐蝕性之液體時,未於操作該設備之人員易見之場所設置壓力表、未於管線標示安全耐壓力、未於輸壓設備安裝回流閥等超壓防止裝置、軟管與其他管線之接頭未以連結用具確實連接、管線未標示該物質之名稱、輸送方向狀態。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43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雖已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惟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確實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協助承攬人辦理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4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化學設備液位控制閥操作功能異常;未依國家標準CNS14258Z3035選擇使用適當之呼吸防護具供勞工使用;高壓氣體設備及其管線,未對有發生腐蝕、劣化、缺損、破裂等有礙安全部分,採取必要補修、汰換或其他改善措施,以確保高壓氣體設施之安全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4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置蒸汽鍋爐,係屬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未依規定向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申請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即予使用。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49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衝剪機械及其傳動輪未設置安全護圍及護罩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50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置袋式集塵器,對於該機械之送料馬達旋轉軸之葉片有勞工遭受被切割危害之虞,未於該送料馬達之送料口設置護罩、護圍等防護設施及停止該送料馬達運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51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及其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及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51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51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電腦數值控制或其他自動化機械具有危險之部分未設置護罩、護圍或具有連鎖性能之安全門等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5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危險性機械,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使用。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58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付延長工時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07017317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付延長工時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07017318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07017349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超過四十六小時。;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07017354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6219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6488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6612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6612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晝夜輪班制更換工作班次未依規定給予休息;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6640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晝夜輪班制更換工作班次未依規定給予休息;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6640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依規定應放假之日未予休假;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7284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7287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7287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7288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7288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7288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7299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7299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從事碼頭裝卸作業時,未依其作業之危害性質,使勞工戴用安全帽或選用其他必要個人防護具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771597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機械之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未有護罩、護圍等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771597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771597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裝有腳輪之移動式施工架勞工於其上作業時,移動施工架。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771597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固定式起重機之檢修、調整作業時,未指定作業監督人員,從事監督指揮工作;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亦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或安全網等措施,發生所僱勞工墜落致死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771603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以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771603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依規定巡視工作場所以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771603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再交付承攬時,未於事前告知該再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771603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起重吊掛作業,未對軟弱地盤等承載力不足之場所採取地面舖設鐵板、墊料及使用外伸撐座等補強方法,以防止移動式起重機翻倒。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771603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902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22201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80901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23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901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2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及剪斷機械(以下簡稱衝剪機械),未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以下簡稱安全護圍等)。
- 處分日期
- 20180901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33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未指派經特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堆高機未設置警報裝置。
- 處分日期
- 20180901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42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未裝置構造堅固平滑之門並應有安全裝置,使升降搬器及升降路出入口之任一門開啟時升降機不能開動,及升降機在開動中任一門開啟時能停止上下。
- 處分日期
- 20180901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442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處分字號
- 經加四勞字第107010463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70019913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死亡時,雇主未依法給付四十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及死亡補償。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7019904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死亡時,雇主未依法給付四十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及死亡補償。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7019909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死亡時,雇主未依法給付四十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及死亡補償。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7019909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7019911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五十四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一百三十八小時。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7019912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7019915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7019915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五十四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一百三十八小時。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7019916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五十四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一百三十八小時。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7019917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雇主應於勞工符合第一項所定之特別休假條件時,告知勞工依前二項規定排定特別休。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但年度終結未休之日數,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於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雇主應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記載於第二十三條所定之勞工工資清冊,並每年定期將其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勞工依本條主張權利時,雇主如認為其權利不存在,應負舉證責任。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處分字號
- 府社勞資字第107019918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603949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603949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603951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603953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6039544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603954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603966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603974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603974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6039788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