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裁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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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625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資字第107079514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資字第107079534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08718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09072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09422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使勞工以機械從事露天開挖作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車輛機械應裝設倒車或旋轉警示燈及蜂鳴器,以警示周遭其他工作人員。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09709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09768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使用道路作業之工作場所,為防止車輛突入等引起之危害,作業人員未戴有反光帶之安全帽,及穿著顏色鮮明有反光帶之施工背心,以利辨識;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應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對搭載勞工於行駛中之貨車、垃圾車或資源回收車,使勞工搭乘於因車輛搖動致有墜落之虞之位置;對於作業中有物體飛落或飛散,致危害勞工之虞時,未置備有適當之安全帽及其他防護。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47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513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結構物四周搭設之施工架,部分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及同處施工架,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邊緣處作業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513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結構物西側1樓無機房電梯搭設之施工架,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邊緣處作業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同處電梯設置之護欄,上欄杆未具90公分以上(現場量測僅82公分)及未設中欄杆或等效設備及同處電梯搭設之施工架,未具專任工程人員簽章之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513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施作人員未戴或未正確配戴安全帽及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邊緣處作業場所,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部分。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513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513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高差1.5公尺以上施工架作業場所,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及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雨水管路配置作業場所(施工架),未確實使用安全帶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部分。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51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59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平臺未設置護欄、高度1.5公尺施工架未設至上下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鋼筋尖端未保護,於勞工有受傷之虞,未依規定設置符合相關保護構造。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59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地下傳料口設置之護蓋,未依規定採有效固定。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65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65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結構體邊緣開口部分等作業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結構體邊緣開口部分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8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可燃性氣體之鋼瓶,未分開貯存;氣鋼瓶未裝妥護蓋特定化學物質。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8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勞工從事自動延壓機清潔作業,勞工有遭受捲夾之虞,未停止該機械運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94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94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工作臺,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94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及其外牆施工架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及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95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及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雙側下拉桿)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98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樓板開口部分及其外牆施工架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及於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2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對於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未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
- 處分日期
- 20180427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770765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付預告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經加四勞字第1070102122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1391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1558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258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區從事作業有倒塌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模,未「確實巡視」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3條第1項規定,指定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工作方法並指揮勞工作業,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第1項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2.對於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3.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258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從事模板組立作業,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未於作業現場決定工作方法,指揮勞工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2585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區從事作業有墜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未依規定「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之規定,於高度2公尺以上處所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2.於高度2公尺以上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3.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2857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於高度2公尺以上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2857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使勞工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286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承攬人所僱勞工從事作業,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第1項之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2860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對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措施。;2.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3.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286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用未符合規定之合梯。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2862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開口從事作業,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依規定設置圍欄防護。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28620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區從事作業有頭顱受創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災害之虞,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取具體作為「聯繫」及要求承攬人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之規定使進場作業勞工確實戴用適當之安全帽,又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第1項之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923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9235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移動式起重機乘載或吊升勞工從事作業,未使勞工佩戴安全帶,使勞工有墜落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933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940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採取相關暴力預防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三年。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964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3019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2.對於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3022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43004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4652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6206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6206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6211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6229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623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僱用勞工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其垂直開挖最大深度應妥為設計,如其深度在一.五公尺以上者,應設擋土支撐。…。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0955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研磨輪之護罩,應依下列規定覆蓋。但研磨輪供研磨之必要部分者,不在此限:一、使用側面研磨之研磨輪之護罩:研磨輪周邊面及固定側之側面。二、前款護罩以外之攜帶用研磨機之護罩,其周邊板及固定側之側板使用無接縫之單片壓延鋼板製成者:研磨輪之周邊面、固定側之側面及拆卸側之側面,如附圖五所示之處。但附圖五所示將周邊板頂部,有五毫米以上彎弧至拆卸側上且其厚度較第九十九條第一項之附表二十九所列之值增加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為拆卸側之側面。三、前二款所列護罩以外之護罩:研磨輪之周邊、兩側面及拆卸側研磨輪軸之側面。;雇主對於電氣設備,平時應注意下列事項:一、…。五、防止工作人員感電之圍柵、屏障等設備,如發現有損壞,應即修補。;堆高機應於其左右各設一個方向指示器。但最高時速未達二十公里之堆高機,其操控方向盤之中心至堆高機最外側未達六十五公分,且機內無駕駛座者,得免設方向指示器。;雇主對於堆置物料,為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應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該等場所。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09969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施工架堆放物料未採取防止物體飛落之設施及施工架構築方式及強度不符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48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58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移動式施工架從事設備安裝作業時,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及移動式施工架未設置中間欄杆或等效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58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未指導及協助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58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從事油漆作業時,未指定現場主管擔任有機溶劑作業主管。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64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使用有機溶劑作業場所,未每六個月監測其濃度一次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74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鋼筋加工區焊接鋼筋之作業,未於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應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76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現場設置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計2座,未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即予使用。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215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2445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未使勞工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條字第10732445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有天然氣存在之虞之蒸爐設備燃燒室,進行點火作業前,未事先清除燃燒室之天然氣並確認無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80426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770753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6010726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區從事作業有墜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災害之虞,未「確實巡視」,亦未採取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標準第19條第1項,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221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2212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22120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該處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使勞工有墜落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22120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2.對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2213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對於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221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區從事作業有墜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災害之虞,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使用符合規定合梯。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2252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用未符合規定之合梯。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2252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僱用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區從事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及安全帶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2278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285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區從事作業有墜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災害之虞,未「確實巡視」;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之規定,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應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307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3079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710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設置為防止與吊架或捲揚胴接觸、碰撞之過捲預防裝置。;2.使用之搭乘設備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簽認合格。;3.使用之移動式起重機已逾檢查有效期限,未經再檢查合格。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934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勞工於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之作業場所,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其自動電擊防止裝置故障,無法正常作動。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601017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43658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6203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622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6229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資字107000581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暴露之鋼筋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09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營造工區內施作人員未戴安全帽部分。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25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46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51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53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53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露天開挖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土石飛落危險之虞者,未採取適當邊坡保護或張設防護網等設施。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54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7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設置之機械傳動帶(切菜機輸送帶),未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72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72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工作臺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於該處設置護欄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425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78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