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裁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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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928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933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9339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9339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做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9339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933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98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6002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資字第107064230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資字第10706423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06512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堆高機應於其左右各設一個方向指示器。但最高時速未達二十公里之堆高機,其操控方向盤之中心至堆高機最外側未達六十五公分,且機內無駕駛座者,得免設方向指示器。;雇主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應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雇主對於使用動力運轉之機械,具有顯著危險者,應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制動系統連動,能於緊急時快速停止機械之運轉。;吊鉤應設置防止吊掛用鋼索等脫落之阻擋裝置。但於特殊環境吊掛特定荷物,實施全程安全分析,報經檢查機構認可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電氣機具之帶電部分(電熱器之發熱體部分,電焊機之電極部分等,依其使用目的必須露出之帶電部分除外),如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含經由導電體而接觸者,以下同)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應設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但電氣機具設於配電室、控制室、變電室等被區隔之場所,且禁止電氣作業有關人員以外之人員進入者;或設置於電桿、鐵塔等已隔離之場所,且電氣作業有關人員以外之人員無接近之虞之場所者,不在此限。;桌上用研磨機及床式研磨機使用之護罩,應以設置舌板或其他方法,使研磨之必要部分之研磨輪周邊與護罩間之間隙可調整在十毫米以下。;研磨輪之護罩,應依下列規定覆蓋。但研磨輪供研磨之必要部分者,不在此限:一、使用側面研磨之研磨輪之護罩:研磨輪周邊面及固定側之側面。二、前款護罩以外之攜帶用研磨機之護罩,其周邊板及固定側之側板使用無接縫之單片壓延鋼板製成者:研磨輪之周邊面、固定側之側面及拆卸側之側面,如附圖五所示之處。但附圖五所示將周邊板頂部,有五毫米以上彎弧至拆卸側上且其厚度較第九十九條第一項之附表二十九所列之值增加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為拆卸側之側面。三、前二款所列護罩以外之護罩:研磨輪之周邊、兩側面及拆卸側研磨輪軸之側面。;雇主對電焊作業使用之焊接柄,應有相當之絕緣耐力及耐熱性。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07856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07865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勞工有暴露於高溫、低溫、非游離輻射線、生物病原體、有害氣體、蒸氣、粉塵或其他有害物之虞者,應置備安全衛生防護具,如安全面罩、防塵口罩、防毒面具、防護眼鏡、防護衣等適當之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07896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五、應安穩置放並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六、…。;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圓盤鋸應設置下列安全裝置:一、…。二、圓盤鋸之鋸齒接觸預防裝置(以下簡稱鋸齒接觸預防裝置)。但製材用圓盤鋸及設有自動輸送裝置者,不在此限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07931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3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從事傳動軸組裝作業,勞工有遭受捲夾危害之虞,未停止該機械運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39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置衝壓機械(整形機),有導致捲夾危害勞工之虞,將雙手操作更換為腳踏式操作之操作切換開關者未設安全護圍或其他安全裝置。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45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處置特定化學物質從事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未設置緊急沖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45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優先管理化學品,未依規定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45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置衝床(衝壓機械),有導致捲夾危害勞工之虞,未於該機械設置安全護圍或其他安全裝置(如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感應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45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47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樓板開口部分及外牆施工架工作臺等場所,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樓板開口部分設置護欄,及於外牆施工架工作臺設置護欄(內側交叉拉桿及下拉桿)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47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進行矽乙烷轉化器內殘存矽粉吹清作業時,對於新化學製程所使用之原、物料及其反應產物,未分析評估其危害及反應特性,並採取必要措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47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區從事作業有倒塌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未「確實巡視」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33條第1項,指定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工作方法並指揮勞工作業,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第1項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2.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1939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對勞工於工區從事模板支撐組立作業,未指定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工作方法,指揮勞工作業等事項。;2.未使勞工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19396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1995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19956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199560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工區作業時,該作業場所有頭顱受創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規定,使進場作業勞工確實戴用適當之安全帽。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199560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0339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034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0344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未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5760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從事作業,未於開口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使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625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24772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7010052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7010052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7010054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7010054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929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請假期間未依規定給予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9340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934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9386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9386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達基本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938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做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939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950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956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979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05825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07310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07310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07310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07310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107年府勞檢字107007310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堆高機應設置後扶架。但堆高機已註明限使用於將桅桿後傾之際貨物掉落時無引起危害之虞者,不在此限。;吊鉤應設置防止吊掛用鋼索等脫落之阻擋裝置。但於特殊環境吊掛特定荷物,實施全程安全分析,報經檢查機構認可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握把、覆蓋等防護措施。;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三、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四、…。;雇主對於使用之合梯,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二、其材質不得有顯著之損傷、腐蝕等。三、…。;雇主對於勞工有墜落危險之場所,應設置警告標示,並禁止與工作無關之人員進入。;雇主不得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之鋼索,供起重吊掛作業使用:一、…。三、有顯著變形或腐蝕者。四、…。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07439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但經雇主採安全網等措施者,不在此限。;雇主對於前項但書所定防止墜落措施,應辦理事項如下:一、…。二、使勞工佩戴安全帶或安全索。三、…。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07517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二、貯存周圍二公尺內不得放置有煙火及著火性、引火性物品。三、…。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07574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作用階梯之設置,未有適當之扶手。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竹環字第107001060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90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與承攬人共同作業時,未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未監督及協調之工作、未採取工作連繫與調整之必要措施、未巡視工作場所。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95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通風隔板之脫模及移置作業,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辦理下列事項:「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五、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措施。」;雇主未依構造物之物質、形狀、混凝土之強度及其試驗結果、構造物上方之工作情形及當地氣候之情況,確認構造物已達到安全強度之拆模時間,方得拆除模板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95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其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設置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096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未規定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使車輛系營建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28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施工架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對於機械之傳動帶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分,未有護罩等設備;對於使用對地電壓在一百五十伏特以上移動式電動機具(220伏特水泥砂漿攪拌機),未於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28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作臺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32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開口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對於地下室管道間開口設置之護欄,未具有高度90公分以上之上欄杆;對於1樓使用2公尺以上之合梯作業,未設置適當之施工架。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323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可燃性高壓氣體鋼瓶,未分開貯存有引起火災危害之虞;對於高壓氣體之貯存,鋼瓶未加固定及裝妥護蓋;對於勞工使用電壓在220伏特之移動式電動機具有感電危害之虞,未於該電動機具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對勞工於維修焊接致有觸及高導電性接地物之虞,作業時所使用之交流電焊機,未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36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起重機具之運轉,未於運轉時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場所邊緣及開口部份,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如雇主為前項措施顯有困難,或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該圍欄等拆除,未採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因墜落而致勞工遭受危險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37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置第二種壓力容器之壓力錶刻度板上,未標示最高使用壓力位置。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39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設置衝床,勞工有遭受捲夾危害之虞,未設置安全護圍、連鎖防護式、雙手操作式、拉開式或掃除式安全裝置之一及於傳動帶設置護罩、護圍等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41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使勞工從事塑膠射出機成品餘料清除作業時具有捲夾危害之虞,未於作業前確實停止塑膠射出機運轉,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44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堆置鋼捲,勞工有物料倒塌被壓危害之虞,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勞職授字第107020147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7705995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對於作業中使用之物質,有因接觸而傷害皮膚感染、或經由皮膚滲透吸收而發生中毒等之虞,未置備不浸透性防護靴、防護鞋等適當防護具,並使勞工使用。
- 處分日期
- 20180402
- 處分字號
- 高市勞檢字第10770599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正常工時超過法令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動字第107316611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與承攬人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未設置協議組織,對於承攬人僱用勞工於工區從事作業等有墜落、物體飛落等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未「確實巡視」並「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第1項、第230條第1項第3款、第238條、第281條規定,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合梯兩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有物體飛落之虞者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進場作業勞工確實戴用;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應使勞工使用安全帶。;2.使用未符合規定之合梯。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1348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於高度2公尺以上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2.使用未符合規定之合梯。;3.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未提供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13480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1.對於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2.僱用勞工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工區從事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及安全帶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13480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於高度2公尺以上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處分字號
- 北市勞職字第10732134806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處分字號
- 府勞條字第107032975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34305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34305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35799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35799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依規定應放假之日未予休假。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處分字號
- 府勞檢字第1070358600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處分字號
- 府勞資字第1070036869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70100522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7010054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7010054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處分字號
- 府勞動字第107010054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於知悉工作場所性騷擾之情形時,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業字第107022426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雇主於知悉工作場所性騷擾之情形時,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業字第107022426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898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9144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做為例假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91571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出勤紀錄未依規定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9157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9228號
- 違反法規內容
-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31
- 處分字號
- 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93961號